美国会议员促制裁港法官 港府批卑劣无耻 司法机构:绝不能接受
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举行听证会,主席史密斯促请华府制裁29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或曾审理国安法案件的法官。委员会又发表报告,指国安法衍生出一个无法制衡的司法体制,破坏了陪审团制度和无罪假定原则。
特区政府强烈谴责并坚决反对该份报告,称是针对香港法官作出恶意诋毁和卑劣恫吓。司法机构则表示,强烈谴责任何向法官和司法人员,包括《香港国安法》下的指定法官施以不当压力的企图,包括建议作出制裁。
“反映其小人之心、下流行为,最终自暴其短,理屈词穷”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该报告点名威胁制裁香港特区法官,“卑劣无耻地蓄意对香港特区法官恶意施加压力,企图干预香港特区的司法程序,损害香港特区执行司法公义的制度,至为可鄙。”又指美国政客“双标”,虚伪面目表露无遗,更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美国政客出于政治动机,妄图把谎言重复一百次,假做成真理,破坏香港特区司法公正,只反映其小人之心、下流行为,最终自暴其短,理屈词穷,注定以失败告终。”
点名批评黎崇恩和任建峰
发言人点名黎智英儿子黎崇恩和律师任建峰:“特区政府同时谴责黎崇恩再次乞求外国政治力量,企图促使被告人逃避应有的司法审判。作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的任建峰,竟然参与此等政治闹剧,诋毁其所属的法院,甚至支持所谓‘制裁’,同样令人发指。”
司法机构则表示,该些企图是对香港的法治、独立的司法制度,及法官和司法人员作公然和直接的侵犯,绝对不能接受。
司法机构指,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员均须紧守司法誓言,奉公守法,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严格根据法律原则,维持司法公义。他们的宪制职责是在行使其司法权力时,不论处理任何案件,须独立和专业地以法律和证据为依据,别无其他考虑。
司法机构解释说,甚么案件会诉诸法庭,并非法官和司法人员控制,但案件一经提交法庭,法庭就必须严格依法处理。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员会继续按司法誓言,坚定不移地履行职责,秉行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