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国会报告指港新闻自由恶化 港府斥颠倒是非、抹黑《国安法》
英国国会“跨党派香港小组”最新发表一份关于香港新闻自由的报告,内文称香港局势恶化迅速,并认为由于港版《国安法》的出台,以及针对《苹果日报》及其创办人黎智英的打击有关。港府今晚(25日)对此表达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批评报告假借新闻自由之名,对香港落实《国安法》、维护法治等情况,颠倒是非和污蔑抹黑。
▼黎智英聘Tim Owen提司法覆核▼
港府表示,坚决反对相关英国政客一再恶意诋毁《香港国安法》,肆意干预香港依法施政、破坏香港法治,并强烈不满他们对《香港国安法》实施让广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经济活动回复正常、营商环境恢复的实况置若罔闻。“该等政客所谓报告的内容谬论连篇,以政治凌驾法治,试图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只是自暴其短,理屈词穷,注定以失败告终。”
特区政府指,香港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国际社会推崇,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企图利用政治力量干预香港特区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应有的司法审判,都是公然破坏香港特区的法治;发表有意图干扰或妨碍司法公正的言论,或作出有同样意图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或妨碍司法公正罪。
特区政府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深得国际社会认同。一直以来,律政司在《基本法》第63条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并严谨和客观地按照《检控守则》,以证据和适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独立的检控决定。律政司在有充分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以及在合乎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
至于刑事罪行的被告人,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均会由享有独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进行公平审讯。《基本法》第85条清楚订明,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特区政府补充,《基本法》第25条保障香港居民,在香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有案件均不会因涉案人士的职业、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在所有刑事案件审讯中,控方必须举证达致毫无合理疑点的标准,法院才可将被告人定罪,而被告人亦有法律保障下的上诉权利。
特区政府又指,《香港国安法》第4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等自由。
特区政府续指,《香港国安法》第5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法治原则,包括无罪推定原则、一事不再审原则,以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终审法院已指出该两条条文,对于《香港国安法》的整体诠释至为重要。
“事实上,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本港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一如既往,传媒可行使监督特区政府工作的权利;只要不违法,传媒评论和批评政府施政,不但自由无受到限制,而且正在惯常发生。”
特区政府重申,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国安法》的权威,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特区政府强烈敦促相关英国政客,立即停止不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行为,并立即停止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