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丘应桦:交还牌照纯商业决定 不影响传媒生态

撰文: 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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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昨日(14日)通过,有线电视交还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今日(15日)出席前厅交流会后回应指,事件仅为商业决定。他不认同会因此缺少竞争影响传媒生态,强调收费电视市场依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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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应桦表示,有线宽频交还收费电视牌照,纯粹是该企业按市场需要而作出的商业决定,指本港仍有一个收费电视台可提供节目。至于收费电视竞争减少,会否影响传媒生态?他认为市场依然开放。

至于电视台和电台在中期检讨后,被要求加入每星期至少半小时与国民教育和《港区国安法》相关的内容,丘应桦回应指,是广播牌照的通用要求,由通讯局负责监管,又指根据牌照条款,当局有权紧密监察广播传送服务,并会不时检讨。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的资料指,商经局引用《港区国安法》第10条,指特区应当通过媒体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当局认为现时是适当时候借中期检讨,向广播机构施加推广国安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