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释法|送内地受审纯属假设 谭耀宗:特别情况才会做

撰文: 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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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早前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请海外律师一事,向人大提请就《港区国安法》释法。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接受电视节目访问,指若最终无本地律师接手案件,可把涉案人士送往内地受审。

谭耀宗今日(4日)出席活动后回应记者,指《港区国安法》允许移交涉案港人到大陆受审,但强调这属假设性情况,直言:“香港有咁多律师,边有可能请唔到。”

“宪法与新时代新征程”座谈会,完场后谭耀宗见记者。(梁鹏威摄)

“香港有咁多律师 边有可能请唔到”

被问到若将涉案港人移交至内地受审,会否担心引起市民恐慌?谭耀宗相信不会经常使用该条例,“只有特别情况下先做”。至于黎智英一案,是否属“特别情况”,需要送往内地受审,谭耀宗表示:“而家特区政府要求(人大常委会)澄清系咪海外律师唔可以处理《港区国安法》嘅案件,咁而家就睇下人大常委嘅意见。”他又指,政府或可探讨除释法外的方案。

谭耀宗重申,《港区国安法》是重要的法例,关乎国家安全,若由海外律师参与诉讼,或涉及外国势力,“系唔合适”。另外,国安公署、港澳办、中联办均表达其疑虑,相信港府、人大常委会都会正视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