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任命区志光为香港国安委秘书长 李家超赞熟悉国安事务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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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报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在8月4日决定任命区志光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免去陈国基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李家超表示,区志光过去五年一直在保安局担任副局长,拥有国家安全意识和熟悉国家安全事务,有能力胜任秘书长一职,他将带领秘书处支援香港特区国安委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责。
北京2020年6月颁布实施《港区国安法》,规定香港特区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区国安委,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主要责任,并受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香港特区国安委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
香港于同年7月成立香港国安委,由时任特首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时任特首办主任陈国基担任秘书长。特区政府换届后,陈国基升任政务司长,其国安委秘书长职位由前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接替。
现年63岁的区志光,1980年加入香港警务处任职警员,并于1986年获委任为督察,之后平步青云,官至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他曾任职警队内多个不同部门,岗位包括人事及训练处处长、刑事及保安处处长。他2017至2022年间出任保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