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实施半年逾5千新租约 郑泳舜促严查执法:有业主规避
撰文: 冼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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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称“㓥房”租管的《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生效逾半年,民建联引述差饷物业估价署指,至今接获5千多份“㓥房”租约登记。该党议员郑泳舜指,登记的租约数量与预期有一定差距,认为可能署方宣传“租管”力度不足、以致未能“落地”,租户不知或不了解条例内容;也有部分业主无视条例、刻意规避而不作登记。
郑泳舜指,连同民建联收到的投诉,显示“租管”未能在全部㓥房实施,在与差估署会面后,获承诺确立恒常抽查机制,务求更有效打击违例情况。
㓥房租管今年1月22日生效,此后签订的租约都受规管,包括规定租期“2+2”,租客有优先续租权。首两年租金不得上调,续租时,加租上限不可多于差估署全港性租金指数的百分率变动,上限10%。业主向租客收取水电费等,摊分的总和不得超过实际帐单数目。根据法例,所有业主须于租约生效后60日内,向差估署提交租赁通知书。
半年巡查逾400㓥房 积极收集怀疑违法资料
差估署在“租管”实施后,推出新四招打击不法行为,包括加强联合巡查、提升检控效率、优化水表及加强宣传教育。民建联多名议员,今日(3日)与差估署署长萧家贤见面,引述署方指,过去半年巡查了400多个“㓥房”单位,同时积极收集怀疑违法个案资料,将与律政司研究下一步行动。
郑泳舜认为,现时“租管”实施情况未如理想,促请当局加强执法及宣传,并严查滥收水电费个案,透过跨部门合作,提升巡查、搜证及检控效率,以实质执法及检控工作,阻吓和打击不法行为。他提出,署方应与地产代理监管局合作,让地产代理在处理“㓥房”租约时,向业主说明法例要求;并严肃处理代理违规情况。至于市建局、民政事务总署及政府统计处,也可为差估署提供“㓥房”单位资料,提升巡查及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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