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登记结束 逾1400人将选出36代表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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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接收香港、澳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的工作,已经结束,分别收到1,400多人和500多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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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京设立选举工作办公室,于7月5日至7月20日接收符合选举会议成员资格的人士递交登记表。因应新冠肺炎疫情,本次登记表接收工作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香港、澳门人大代表选举办法,选举会议成员以个人身份参加选举会议,并以个人身份履行职责。选举会议成员可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并参加投票选举。
根据选举办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会议成员名单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布。选举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第十四届代表。香港代表名额有36人,澳门则有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