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林定国相信沿用国安保释门槛 律政司为工作订“短期计划”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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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正副司长林定国及张国钧今日(20日)出席港台节目,林定国表明“KPI”(关键绩效指标)未必完全适用于律政司工作,因为律政司工作性质上难以量化。至于《基本法》第23条立法,他重申目前未有时间表,正研究具体立法内容,包括是否设立陪审团及刑期等,他指终审法院的案例显示,《港区国安法》的保释门槛适用于所有国安罪行,相信依循同一法理逻辑,23条立法会沿用相同保释门槛。

张国钧:工作难以检控数字为衡量标准

林定国指出,律政司会制订短期计划,明确提出工作时间表,取代适用于其他工种的KPI。他指新一届政府以目标为本,希望做到实事及看到效果,但认为律政司工作成果难以量化。他提到经初步分工后,张国钧主要负责4项工作,包括推广法治、推动香港成为国际争议调解中心、法律科技应用以及人才吸纳。

被问到23条立法进展,林定国指这是《基本法》给予的责任,当局会适时及深思熟虑进行,强调要谨慎做充分的法律研究,法律也需要确定性。他提到,23条立法7类涉及国家安全的罪行,有两项部份与《港区国安法》重叠,有5项罪行未有完善法律,要审慎处理,但现阶段未能透露详情。

至于绩效指标,张国钧指,不能单凭“检控几多单案”,判断律政司人员是否“做到嘢”,提到上任后已经积极与各部门主管商讨,尽可能按现有机制确保人尽其才。被问到《国安法》案件的积压及准备程序过长问题,他指香港的司法制度很公平,但控方所控制到的事有限,一宗案件是否已预备好,都要视乎辩方的工作,例如要求文件的中英译本等,排期处理起来所需的时间也会长了。

林定国重申《基本法》第23条立法未有时间表。(资料图片)

林定国:美国会报告令律政司士气高昂

被问到较早前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发表报告,建议制裁包括林定国在内的15名律政司人员一事,林定国重申报告完全没有理据,但个人觉得很开心,因为所有前线同事都表现出继续坚持工作、不受威胁的态度,内部现时士气高昂,对于无理的威胁不会退缩,亦不用担心出现人才流失的现象。

张国钧则指,外国的态度正好是个机会,证明香港的法治状况良好,因过去有些人犯法后,外国势力因当事人政治背景而施压港方不要起诉,但律政司坚持控告,展示出律政司“无畏无惧”,亦显示香港司法独立、公义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