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卫:副司长各有专职 局长正就指定项目设指标 8月交特首办

撰文: 萧博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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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政府通过架构重组方案,增设3名副司长职位,即政务司副司长、财政司副司长及律政司副司长,并由目前“三司十三局”,增至“六司十五局”。立法会会议上,有议员问政府副司长的角色和责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书面答复,称各副司长会协助处理各司长辖下的政策事宜,权责清晰。而政府早前宣布成立四个工作组处理跨代贫穷、土地房屋及地区事务,政务司副司长会领导“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财政司副司长则会主持“公营房屋项目行动工作组”。

政务司副司长7月展开清洁大行动

具体工作上,曾国卫指政务司副司长主要工作包括协助政务司司长督导和协调属下九个政策局日常工作;协助政务司司长审议政策局向司长呈交的提案;按行政长官和政务司司长指示,统筹跨部门性质的专项工作;及分担司长出席公众活动和主持会议工作。

政务司副司长负责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的目标是在7月开始的第一阶段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洁大行动,然后在10月督导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制定持续的行动计划、绩效指标,并推动改善市容的工作。

财政司副司长早段聚焦规划、土地供应和房屋兴建

财政司副司长会协调和推动六个隶属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的政策局工作,涉及土地房屋、运输物流、金融经济、创科和工业等多个领域。此外,在本届政府早期阶段工作重点,会较多聚焦在空间规划、土地供应和房屋兴建方面,亦会参与下一个财政年度《财政预算案》制订工作。

财政司副司长主持的跨部门“公营房屋项目行动工作组”,会按李家超要求在政府上任100日内向特首提交具体建议,包括如何加快兴建公营房屋。

律政司副司长统筹法治、宪法、基本法、国安教育

律政司副司长主要职责为协助统筹及规划包括加强法治、《宪法》、《基本法》和国家安全教育;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交流和协作;推动本港法律科技发展;吸纳及培育香港在国家发展大局中所需的法律人才。

而特首李家超在7月6日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会上表示,要求各局长在政策范围内的指定项目定下指标,以了解项目进度。曾国卫指,各局长将于8月向特首办呈交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