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指控打压人权 政府谴责称完善选举制度后更能代表社会
欧洲议会早前通过决议谴责港府逮捕“612基金”相关人员及批评香港人权状况,特区政府今日发出声明,谴责欧洲议会通过的议案诋毁香港法治和《香港国安法》。声明重申,《香港国安法》清楚列出所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指奉公守法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和海外旅客或投资者,都不会误堕法网。
声明指法律界必须专业履行职责,遵守专业操守规则,并强调尽管行事专业的律师对香港法律制度起关键作用,但在法律面前不会有差别待遇,如律师触犯法例,将与其他人一样承担法律后果。
香港政府早前逮捕“612基金”五名信托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立法会前议员吴霭仪、艺人何韵诗、学者许宝强及服刑中的立法会前议员何秀兰。欧洲议会早前通过的议案称,“612基金”被认为是在反修例期间为抗争者提供法律和人道支援的组织,指逮捕与60多个民间团体解散是镇压行动,打击基本法保障的结社与宗教自由。议案形容这些行为是中国有系统摧毁香港最后自治与自由的征状,要求撤销“612基金”案控罪并释放何秀兰。
政府斥诋毁香港法治和《香港国安法》
特区政府发出声明谴责欧洲议会通过的议案诋毁香港法治和《香港国安法》,强调欧洲议会对在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后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所作出的评论,无视香港特区自九七回归,在民主方面有巨大跃进的事实。声明指,经完善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把负责选举行政长官和较大部份立法会议员的选举委员会从1,200人扩大到1,500人,并把立法会议席从70个增加到90个。这两个组织已变得更能代表香港社会,使公众能更广泛参与政治进程。
特区政府声明指:“香港执法部门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或背景无关。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组织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是违反法治精神的说法。”
“事实上,《香港国安法》让香港由乱变治,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确保香港长远繁荣稳定。我们会继续防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任何人或机构不论背景,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