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强身兼小学校长投票撑加薪 叶刘称应避嫌 朱指代表业界发声
本身是资助小学校长的教育界立法会议员朱国强,上周在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就有关理顺公营小学校长薪酬的讨论项目投下赞成票,被质疑涉及利益冲突。
《香港01》向朱国强查询事前有否了解自己应否投票,朱国强说:“绝对可以!”又指事前问过秘书处,对方仅表示需要申报利益,没有表示不能投票,强调自己作为业界代表,就业界议题投票合法合规。
教育事务委员会上周五(6日)讨论有关理顺公营小学校长薪酬的议题,包括上调公营小学校长的起薪及顶薪点,小学校长起薪点增加最多两万元,顶薪点提升至每月10万元以上。朱国强在于首次发言前申报利益,及后表决时投下赞成票,最终议案以13票赞成、1票反对及2票弃权通过。
《议事规则》第84(1)条列明,在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会议上,议员不得就其有直接金钱利益的任何议题表决,除非该议员的利益属香港全体或某部份市民同样享有,又或议员所表决的事宜是政府政策。
叶刘引述秘书处指不应该投票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立法会议员作为公职人员,应该小心处理利益冲突,朱国强是小学校长,与校长薪酬调整有直接金钱利益,避席不投票在观感上比较好。她举例指,每逢立法会讨论迪士尼拨款,因为她是迪士尼股东,她也会避席,又提到前年海洋公园向立法会财委会申请拨款,部份用作偿还中国银行贷款,兼任中银顾问的陈振英和中银董事廖长江均避席。
叶刘淑仪称她事后问过秘书处,对方称在这情况下不应该投票,与朱国强的说法不同,或需要征询立法会法律顾问意见。她又称,作为业界代表,即使不投票也不代表无法为业界发声,议员在申报利益后仍可以发言。
朱国强指做法合法合规 谢伟俊称代表行业利益“无咁严”
朱国强回应指,他事前询问过秘书处,对方仅表示需要申报利益,没有表示要避席不投票。他认为自己作为业界代表,应就业界议题投票,做法合法合规,“如果系咁讲,扣税都唔可以投票啦,大家都有受惠。”他指出,目前全港公营小学校长约有400人,认为在有关议案投票符合《议员规则》中“与某部份市民同样享有利益”的条件,不过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也会再考虑不同的做法。
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表示,按一般做法,议员处理涉及利益的议题时需要申报,如有其他议员在会上反对,涉及利益的议员需要避席不投票。他指出,涉及某公司利益与涉及整个行业利益的情况有分别,涉及行业利益的情况相对“无咁严”,因为议员并非唯一受惠者,近似“与某部份市民同样享有利益”的条件。
谢伟俊提到,如果有议员和公众投诉,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便要调查。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主席吴永嘉表示,现阶段不便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