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使用期至少半年 检视移民申领资格 议员倡拒强检者无得拎

撰文: 林剑
出版:更新: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24日)到立法会简介预算案,透露今次消费券的使用期限会较长,预计约6至7个月,使用范围也会比较阔。工联会陈颖欣建议,针对一些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行业,消费券可级为“加倍券”,在特定行业“1万可当3万用”,差额由政府额外津贴。

陈颖欣建议将消费券与全民强制检测挂勾,如果接受检测即视为登记:“3次都搞掂晒就拎得,唔配合就冇得受惠”。陈茂波则不认同建议,“喺呢个阶段唔好喇”,解释指全民检测本身是强制性,不守规本身已有罚则。而消费券根据本身去年已登记的资料处理会快很多,没必要将系统和全民检测连在一起。

新民党陈家珮希望政府考虑,一并向18岁以下人士派发消费券,金额稍低亦无妨,陈茂波则表明做不到。

▼财政预算案懒人包▼

+1

李梓敬倡DQ移民人士:点解俾离弃国家嘅人

今早的财务委员会讨论《财政预算案》,消费券成为一众议员焦点,陈颖欣关注八达通上限会否调整、以及使用限期可否延长,又认为一些不在香港的消费、已经移民的人士都应该不能受惠。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回应指,市民若果用八达通领取消费券,余额少于3,000元也可再拍卡领取,直至领完为止,因此不会受影响。

新民党李梓敬同样问到为何移民离港的人会符合资格,但未移民却又因其他理由在内地工作、一时无法回港的人却拿不了:“点解离弃国家嘅人就俾佢,拥抱我哋国家嘅人又唔俾?”

曾考虑剔除长期不在港人士:惟难判定会否回港

王学玲则指,政府过往都考虑过剔除长时间不在港的人,但和入境处沟通过后,认为难以判断一个不在香港的人是否会再回港。在现有申请做法中,已经有措施要求申请人确认是否符合资格,如虚假陈述将有法律后果。

陈茂波指,移民后是否仍合资格领取消费券,在第二轮登记时会适当考虑。他回应商界议员时重申,政府没有计划重推“保就业”计划。

“从速”则不容“转会” 陈茂波:重新登记极耗时

民建联梁熙则建议,如果市民希望在第一轮消费券“转会”,也应该给予他们选择的权利转换平台。王学玲回应指,如果在第一阶段再问市民一次是否“转会”,就做不到尽快的效果,所以除非原帐户已失效,否则都会直接用回原本的平台。陈茂波补充,考虑到很多长者都要用纸本申请,如果要重新登记一轮,要花很多时间。

次期5,000元如何派?陈茂波:聆听社会意见

陈茂波会上再提到,首付5,000元将于4月派发,原意是希望纾解市民在疫情下的经济压力,但若届时疫情未受控,政府不鼓励市民出外消费,因此今年消费券使用期限会较长,大约6至7个月,使用范围也会相当阔。至于第二期5,000元分多少期及如何派发,会聆听社会意见,政府亦会检视其他合适的电子支付工具,透过良性竞争改善服务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