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香港专业资格开放在深圳执业 卢伟国促港深政府继续扩大范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月印发《深圳市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通知,让境外专业人员在深圳市备案登记后执业,今次开放的20个认可专业资格中,有多达14个资格属本港专业资格。立法会工程界议员卢伟国表示,其中6项属香港注册专业工程师中的结构、岩土、土木、电机、屋宇设备专业,及香港注册承建商的获授权签署人,他会敦促香港特区政府和深圳市推动落实措施,并继续扩大允许在深圳执业的专业范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援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等决策部署,按照“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的工作要求,为推动境外专业人才执业便利,助力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深圳市有关放面共同研究制定了今次的清单。
卢伟国表示,相信措施有利于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专业服务体系,推动境外专业人才执业便利,助力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他亦分享,有关申请条件等,可在发展局的官方网站找到。
获认可的香港专业资格包括:
1、香港税务师 >>>税务师
《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2、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20〕1号)
3、注册专业工程师(结构)>>>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20〕1号
4、注册专业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20〕1号)
5、注册专业工程师(土木)>>>注册土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
6、注册专业工程师(电机)>>>注册电气工程师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20〕1号)
7、注册专业工程师(屋宇设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20〕1号)
8、注册专业测量师(工料测量组)>>>造价工程师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20〕1号)
9、注册专业测量师(建筑测量组)>>>监理工程师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20〕1号)
10、注册专业测量师(产业测量组)>>>房地产估价师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20〕1号)
11、注册承建商的获授权签署人>>> 建造师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
12、注册专业规划师>>>注册城乡规划师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港澳籍注册城市规划专业人士在广东省执业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206号)
13、香港医师>>医师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62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3号)
14、香港导游或领队>>>导游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港澳导游及领队执业备案暂行规定》(深前海规〔2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