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开招聘公务员学院院长 月薪最高达27万 列六大条件
政府今日(11月30日)展开招聘公务员学院院长的工作,职位要求列明,须全面和准确掌握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及国安法,需理解国家的历史、国家近数十年的发展,以及国家颁布的发展方向等。月薪为首长级薪级表第6点,即港币265,150元至273,000元。
须理解国家历史、颁布之发展方向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表示,设立学院是政府为加强公务员各方面培训而推行的重点项目,学院院长须履行学院提升公务员培训的使命,特别是透过提升培训,使公务员队伍在确保‘一国两制’准确全面落实方面更好地担当政府的骨干。
招聘广告详列该职位的入职条件,政府亦已发出内部职位空缺通告,邀请属实任首长级薪级表第三点或以上、或属同等职级,并符合入职条件的在职公务员,申请该职位。公务员学院院长一职属单一职级职系,属于首长级薪级第六点的职位。获取录的申请人(无论目前为在职公务员或外界人士),将按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
根据招聘广告,申请人除获聘时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其他条件包括:
(a) 持有由本港大学颁授的学士或深造学位,或同等学历;
(b) 具备最少15年与培训及教育相关的行政/管理/专业经验,其中最少8年在大型机构担任领导层职位;
(c) 具备卓越领导、管理及组织能力;敏锐触觉,洞悉公务员的挑战、发展需要和机遇,及关乎政府工作的本地、国家和国际事务;以及良好的沟通及人际技巧;
(d) 全面和准确掌握:(i)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ii)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iii)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见注);
(e) 充分理解国家的历史、国家近数十年的发展,以及国家颁布的发展方向;及
(f) 中英文书写能力优良,并操流利粤语、普通话及英语;理解和明了中国文化者更佳。
具备下述经验者更佳:(i)在带领机构变革或制定员工发展策略方面的丰富经验;以及(ii)于著名内地或海外院校的工作及/或教育经验。
政府冀明年上半年就任
政府指,申请人除了需要具备大学或以上的学历、最少15年相关的行政/管理/专业经验等,还需要具备敏锐触觉,洞悉公务员的挑战、发展需要和机遇,及关乎政府工作的本地、国家和国际事务,并需全面和准确掌握《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及充分理解国家的发展。职位申请日期由今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2月13日。
公务员学院将于12月成立,院长人选到任之前,院长一职会由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暂时兼任。发言人指,希望可在2022年上半年委任合适的人选担任院长,以便学院在院长领导下尽早落实各项措施和计划,以加强、扩阔和深化公务员培训,并为学院进一步规划和发展订下方向。
早前有报道指,明年4月退休的警务处副处长(管理)郭荫庶传将出任公务员学院院长。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年6月在立法会上表示,院长人选可以是现任或退休公务员,亦可以是“出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