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廉署执行处调查员 投票日派驻全港投票站处理投诉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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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换届选举提名期明(30日)起展开,廉署廉洁选举事务统筹赵汝达表示,廉署会一如以往,不偏不倚、严正地执行《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不论涉案人士的背景、社会地位或身分均会依法调查,又指执行处调查人员亦将于选举日派驻全港投票站,以便迅速处理查询与投诉,及在有需要时采取执法行动。
要求社交媒体或网站移除可能违法内容
赵汝达指,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会是新选举制度下的首个大型公共选举,借助今年较早前举行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的经验,以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的修订,指廉署已准备就绪,面对即将来临的挑战。
赵提到,经修订后的《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引入两项新的罪行,包括将“故意妨碍或阻止另一人在选举中投票”列为舞弊行为,以及将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列为非法行为,廉署将采取预防及介入的策略,要求社交媒体平台或网站移除可能构成操控或破坏选举的内容。
防贪处将到访个别投票站 观察投票和点票过程
他又指,防止贪污处(防贪处)正进行有关公共选举的防贪审查工作,并会在投票日当天到访个别投票站,观察投票和点票过程。为防范不符合资格的人士藉诈骗取得指明团体的会员资格,以“种票”手段获得投票权,防贪处已向立法会功能界别下的指明团体发放指引,协助他们加强会籍管理。防贪处亦向首次参与立法会选举的指明团体提供防贪建议。
赵指出,廉署人员为不同机构、政党和有意参与是次选举的人士举办讲座,并出席由选举管理委员会为候选人、选举代理人和助选人员举办的简介会,又指鉴于是次选举的规模庞大,廉署将会为超过3万名票站人员举办约50场讲座,以提高票站人员对投票和点票程序涉及的贪污风险及选举相关罪行的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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