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范围再扩大 林郑:下阶段要求其他公职人员宣誓 李家超统筹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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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年5月通过《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将公职人员宣誓涵盖至区议员,政府计划再扩大宣誓范围。特首林郑月娥今日(12日)表示,下一阶段将要求其他公职人员宣誓,但未透露属哪些机构或层级,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会抓紧有关工作,希望尽快公布详情。
▼首批区议员宣誓 由民政局长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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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今早出席《施政报告》公众咨询会,有市民问及政府会否扩大宣誓范围,例如教师,林郑回应指,《港区国安法》第6条要求,香港特区居民在参选或就任公职时应当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现时所有公务员、政府雇员已完成宣誓,“下一阶段要做其他公职人员,今日不能详细透露是哪一类公职人员,或哪些机构、层次的公职人员需要宣誓。”
政界早前预计,政府资助机构以至医管局、机管局、平机会等法定机构,均需要参与宣誓。医管局主席范鸿龄今年5月曾表示,相信将来医管局的管理层需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其余大部分员工的工作以医疗决策为主,与管理无关,因此认为未必需要每名员工都进行宣誓。
区议员正分批宣誓
首场区议员宣誓仪式日前举行,由港岛区区议员打头阵,共24名区议员参与,包括涉及初选案的湾仔区议员会主席杨雪盈等;属民主派的蔡志强拒绝出席,被民政局长即时DQ。杨雪盈、民主党苏逸恒等7名区议员,被政府质疑宣誓有效性,需提供额外资料,以决定其宣誓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