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就反修例案件批出4,290万元 涉及311宗个案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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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反修例示威中,一名右眼受伤的女子(俗称“爆眼女”)获批法援挑战警方索取其医疗报告的决定,且可自选大律师,但有传媒报道指她已于去年9月离港,法援署成为建制派的围攻目标,被质疑有滥用公帑情况。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今日(18日)分别就法援申请状况提出书面质询。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表示,法援署就反修例事件相关的刑事案件共发出1,056张法援证书,涉及约4,290万元、共311宗法援个案。另外在过去5个财政年度,涉及对讼人及法援受助人的撇帐金额合共达4,330万元。
单一获批个案最高金额130万元
李家超指出,截至今年8月4日,法援署就反修例事件相关的刑事案件共发出1,056张法援证书,所支付的总法律费用约为4,290万元,当中涉及共311宗法援个案,而其中支出最高法律费用的单一受助人法援个案数额约为130万元。
他提到,《法律援助规例》第8(2)(g)条订明,法援署署长可在受助人在香港以外地方连续逗留超过6个月的情况下取消其法援证书,但会考虑受助人长期不在港的原因、对受助诉讼的进度及使用公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等因素。就议员提及的个案(即“爆眼女”)而言,法援署是于2020年9月7日批出法援证书,至该上诉案件于2021年2月5日在上诉庭进行聆讯时,相隔不足5个月的时间,因此该个案未达上述规例的法定时间(超过6个月)要求。
被问到撇帐问题,李家超指出,法援署会在已采取一切合适行动而仍未能收回欠款,及具备充份理据(例如对讼人没有经济能力支付讼费、强制执行法律程序的讼费远超欠款而成功讨回欠款机会不高等)的情况下,将欠款撇帐。于过去5个财政年度(2016-17至2020-2021年度),涉及撇帐对讼人及法援受助人的撇帐,总额约为4,330万元,涉及835宗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