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研再修议规 内会财会不少于50人、默哀须在会议前获批

撰文: 吴倬安
出版:更新:

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今年12月举行,下届议员人数将增至90席,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再次就修改《议事规则》及《内务守则》建议,咨询全体立法会议员。
经民联主席卢伟国建议,修改内务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的委员组合,建议该两个委员会由不少于50名委员组成,一改过往强制议员加入内会、财会的规定。

拟修改内会财会组合 卢伟国:可代表议员大多数意见

卢伟国建议修改内会、财会的委员组合,认为考虑到下届立法会将增至90席,加上议员或各有不同的工作优次,故不应再强制规定除立法会主席以外的全体议员,均须担任财会和内会委员,认为拟议的委员人数可确保委员会委员所作的决定或表达的意见,代表立法会议员的大多数意见,同时让委员人数维持于可管理的规模。

根据议事规则委员会提供的文件,有议规会委员认为做法是合理之举,但部分委员认为,无须订明该两个委员会的委员人数,议规会认为,应先征询议员的意见,然后才推展具体的建议。

鉴于内会是立法会重要部分,徜通过修改内会委员组合,相关委员会运作细节亦要修订。议规会建议,任何议员不论是否内会委员,如拟就有关立法会事务的事宜,征求内务委员会同意或建议,均应以书面向内务委员会主席提出要求,以便在内务委员会会议上考虑,同时内会主席亦有权邀请非委员在会上发言、汇报法案或小组委员会的工作等。

内会财会主席选举 日后或限时直接投票

立法会去年发生内会风波,半年仍未选出内会主席,触发政治风波。议事规则委员会同意修订现行的选举程序,以确保委员会正副主席选举能顺利进行,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议规会建议采取其他小组委员会选举主席的程序,包括选举须于指明时限内完成、正副主席的所有提名均须在指明限期前以电子方式提交,以及须直接进行投票,不得听取规程问题或受理任何议案。

委员会亦建议修改默哀规定,根据现行的行事方式规定:“现立法会主席可命令或容许进行默哀,通常为时1分钟,借以对在任议员、与立法会有密切关系的人士或曾对香港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的逝世表示哀悼。”新规定下,徜议员如拟在某次立法会会议上提出进行默哀,须在该次会议前先取得立法会主席批准,以及默哀只可在立法会会议开始时进行,即意味议员日后不得再在立法会会议期间提出默哀要求。

议员可在8月11日或该日前,将问卷交回议规会秘书处;若委员会主席谢伟俊同意,秘书处或会因应接获议员的意见及运作需要,作出必需及适当的修改;倘议事规则委员会同意,获得足够支持的拟议修订随后会提交内务委员会通过或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