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禁用“台湾总统”、“中华民国”等字眼 改称“地区领导人”
港台早前被投诉在新闻节目中以“总统”称呼蔡英文,通讯局调查后裁定投诉理据不足,工联会议员陆颂雄日前在立法会提出书面质询,质疑港台报道将蔡英文称为“总统”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回应时仅称,港台恪守《港台约章》,新闻部的用字规范会继续严格恪守相关原则。
港台今日(20日)向员工发内部通告,指港台作为公营广播机构及政府部门,处理与台湾有关的新闻及节目时,必须非常小心使用字眼,举例指“中华民国”、“国立”、“行政院”等属不恰当的命名(inappropriate nomenclature),不可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亦不应视台湾为主权国家。
以“台湾当局”取代“台湾政府”
港台通告提到,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的最高级领导人应被称为“台湾地区/当局领导人”,而非“台湾总统”,又指应避免使用“台湾政府”字眼,应以“台湾当局”取代。
至于“行政院”,通知指应以更准确的“台湾行政机构”、“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取代,以符合“一中”原则,符合台湾作为中国一部分。通告指,港台应小心地正规化、标准化有关字眼使用,所有港台员工均须注意。通告由广播处长李百全发出,副处长冯建业代行。
港台就处理台湾新闻的使用字眼指引
台湾总统—>台湾地区/当局领导人
台湾政府—>台湾当局
行政院—>台湾行政机构、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
不能使用字眼:中华民国、国立、行政院
港台:恪守“一中”原则
港台发言人表示,香港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特区政府一直按照《基本法》、“一个中国”原则及中央政府处理香港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钱七条”)处理涉台事务。
发言人表示,《香港电台约章》清楚订明港台的公共目的及使命,当中包括提供准确而持平的新闻报道、资讯、观点及分析;增加市民对“一国两制”的认识;以及提供让市民了解社会和国家的节目,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份的认同感。
港台既为香港的公共广播机构,也是政府部门。港台的节目及资讯对台湾及有关机构或组织的描述及用字规范,必须严格恪守上述原则。
通讯事务管理局早前收到投诉,指港台节目以总统称呼蔡英文,6月完成调查指投诉理据不足。对于今次港台更改对台称谓一事通讯局有否涉及其中,局方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局方没有就有关对台称谓的投诉作分项统计,亦没有就所述事宜向港台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