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2|涉宣传未经批准集结 邹幸彤今再被捕:吁七一坚持发声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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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4日,警方以涉宣传未经批准集结罪拘捕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消息指,邹幸彤的保释被撤销,警方并再次作出拘捕,邹目前在新界南总区被拘留。
支联会晚上发声明,重申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保障下有集会和游行权利,有悼念“六四”的权利和自由,要求立即释放及撤销所有因悼念“六四”被捕和被检控人士。
晚上八时许,邹幸彤已会见律师,她透过律师传话,冀市民“七一”坚持发声,“她留给大家的话是:此刻穿着苹果创刊号的T-Shirt,十分应景。我已无法自由地去任何地方,希望大家7.1可以坚持发声。”

“六四”当日,早扬言会如常进入维园燃点烛光的邹幸彤被警方拘捕,新界南总区(刑事)高级警司罗国凯当时称,发现仍有人不理会六四集会已被禁止的决定,透过其社交媒体帐号于不同的网上社交平台,继续宣传及呼吁市民参与相关公众活动,该行为已违反《公安条例》第17A(1)D条,即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

邹幸彤于6月5日获准保释,她当时称警方向她展示“罪证”,包括facebook贴文及过往传媒报道,认为指控是“以言入罪”,藉《公安条例》禁止集会的权力,伸延到恐吓站出来向公众说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