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陈茂波:合谋套现或作法律追究 会否再派钱需审时度势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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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周公布5000元电子消费券申请详情,对于消费券有机会被“套现”,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20日)表示,使用其中三个电子平台的货品退款,将退款至消费券专用钱包,而八达通则会退回现金。他指市民退货的情况无可避免,但指若出现特殊情况,不排除将相关商户列入黑名单,如发现有人合谋套现消费券,不排除会按照法律作追究。
陈茂波又指,市民在首两星期不论哪一天登记,都可第一时间收到消费券,强调不必急于首日登记,但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已做过压力测试,有信心可以应付流量,而登记有效的市民将会收到讯息确认。

6月18日,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政府资讯科技总监林伟乔、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公布电子消费券详情。(杨凯力摄)

陈茂波在无线电视节目《讲清讲楚》指,计划提供不同平台让大家选择,各平台背后技术不同,例如八达通不需要在4个月内花光首两笔款项,花完后未发放的第三笔,计及最长7个月都可以,平均一日只花10多元左右,而且限期前未花完者,将收到提示;另外三个支付平台则设有消费券钱包,更容易在5个月内花光。

被问为何不划一各平台使用7个月期限,他指希望市民在期限内尽量消费,料对带动经济有一定作用,但亦有市民希望消费期长一点,故在八达通方面提供弹性。他又解释,市民月中不少都会就政府的公共交通补贴计划拍卡,届时只要软件发现首两期消费券已用光,即会发放余下份额的消费券,而且消费期中间有圣诞、新年等节日,他相信市民不会太难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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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提振经济、推电子平台一箭双雕

消费券出台后,有市民批评机制过于复杂,陈茂波强调,在计划公布之后,不同平台为了“争客”都会提供一定优惠,届时市民可以自行选择,只要记住所选的平台如何使用即可。他又指,推出电子消费券希望“一箭双雕”,一方面由市民拉动经济,同时推广本港电子消费平台,指本港网上销售活动虽然增加很多,但只占整体的7%左右,但邻近地区有20%,故他希望帮香港迈进一步。

至于日后会否继续用电子平台发放消费券,陈茂波指每次都要审时度势,希望今次大家用得开心又顺利,总结经验供日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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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套现将列黑名单 或有其他责任

对于如何确保消费券不会被退货套现,陈茂波指,不同商户有自己的退货做法,有一些商户只可换货,认为市民如果买了不适合的货品要退货,亦是无可厚非。至于会否有商户与客户合谋“套现”,他指知道相关平台日常有检视这些“合谋”情况,如是者将列入黑名单,甚至有其他责任。

陈茂波强调,商户决定退款还是换货,由商户自行决定,不希望加入太多关卡,令市民觉得使用消费券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