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0.1”游行案判缓刑失议员资格 单仲偕先辞任葵青区议会主席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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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单仲偕上月因前年“10.1”游行案,被判囚入狱14个月,缓刑2年。根据《区议会条例》,单仲偕将丧失区议员资格。
单仲偕接受《香港01》查询时指,由于他被判刑超过三个月,严格来说已非区议员,但由于政府需要一段时间,才刊宪其议席出缺,若不辞去主席职务,民政总署等部门仍会视他为主席,甚至仍会安排他主持下月的区议会大会,届时将会出现技术和法律问题,故避免出现乱象,决定自行辞去区议会主席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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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仲偕于2019年“出山”出战区议会选举,在“老巢”华丽选区顺利胜出,再次当选葵青区议员,更获民主派推举,再度出任葵青区议会主席,惟上月因前年“10.1”游行案被判囚逾三个月,将会丧失区议员资格。

未辞区议员 因判囚当日已非区议员

单仲偕接受查询时表示,已于日前递信辞任区议会主席,但未有辞去区议员职务。他解释,自己于5月28日被判囚逾三个月,严格而言,他于当天起已不是区议员,亦不可能再是区议会主席,但政府刊宪议席出缺需时,以街工梁耀忠为例,他于2月被判囚逾三个月,惟政府于5月28日才刊宪其议席出缺。

他续指,由于政府未刊宪议席出缺,若他不辞去主席职务,民政总署等部门仍会视他为主席,甚至仍安排他主持下月的区议会大会,届时将会出现技术和法律问题,包括该次会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等情况,故避免出现乱象,决定自行辞去区议会主席职务。单仲偕又指,提早辞任主席可减少区议会真空期,有助加快推动民生事务。

近日邀约其他区议员吃饭告别 会继续履行民主党司库工作

单仲偕表示,近日开始邀约其他葵青区议员分批吃饭,向同事们告别。本身是民主党同库的单仲偕表示,丧失区议员资格后,依旧会继续履行的司库工作,短期内不会增减在党务上的参与。

另外,政府刊宪,由于黄大仙区民选议员郑梓健和沙田区民选议员黄文萱请辞,根据《区议会条例》(第547章)第26(b)条,二人的议员席位分别于本月1日和本月4日起悬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