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长邝宝昌首评“爆眼女”案:原拒法援申请 感触工作被误解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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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署近日卷入政治争议,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不满前年在反修例示威中右眼受伤的“爆眼少女”获批法援,且可自选大律师,质疑法援制度出现漏洞。
法援署署长邝宝昌今(2日)首度回应“爆眼少女”案件,称法援署原拒绝其法援申请,不过由于申请人其后上诉得直,因此在去年9月获批法援,强调法援署是依法办事。邝指出,不论个案是否与反修例运动相关,只要有充份理据并符合经济条件,便会批出法援,法援署不会就任何个案“落闸”。
被问到有关检讨法援制度的细节和时间表,邝宝昌称要与政务司司长研究。

“爆眼女”上诉得直获法援 邝宝昌:依法办事

邝宝昌出席法律署50周年巡回展览暨开幕礼后表示,法援署近日受到批评,令法援署工作受到压力,当中很多是基于误解,批评的人士未必清楚整件事。他说,政府没有给予法援署压力,政务司司长一直支持并信任署方,但提到有部分压力来自传媒,因传媒未有全面报道事件而引来批评。

被问到关于“爆眼少女”的个案,邝宝昌称,当事人于去年1月申请法援,法援署2月已拒绝申请,不过其后当事人提出上诉并得直,因此法援署9月须按程序批出法援,强调是依法办事。他续指,早前未有解释,是由于申请人有权上诉至终审法院,待上诉期限完结才可对外解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可改变

特首林郑月娥今早(2日)出席立法会质询时间时指,法援制度需要定期检讨,包括行政安排、分配案件选取律师等细节。邝宝昌说,改善法援制度的细节和时间表与政务司司长研究,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可改变,不希望有人因没有经济能力而无法寻求公义。

至于会否引入官派律师制度,邝宝昌指要与政务司司长研究,现行制度实施多年,做法一直很好,但可以再加强沟通及透明度。

邝宝昌出席开幕礼致辞时,谈及法援署最近受到不公道的批评,令法援署备受压力,期间声音颤抖,语气感触。邝事后解释,他只是“有啲哮喘”,并非哽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