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2|“结束一党专政”违国安法? 林郑:颠覆国家制度属违法
今年是六四事件32周年,支联会六四集会连续两年被禁,近日多名建制人士称支联会纲领中的“结束一党专政”违反国安法。特首林郑月娥今日(1日)被问到相关议题时,重申是否违法要视乎法律和证据等,要具体评论某个口号是否违法,是“强人所难”。
不过原则上,她指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任何人去颠覆这个制度,都是违反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
林郑曾和应指国家宪法没“一党专政”说法
众新闻记者问及,2018年时任中联办主任王志民曾指“一党专政”是伪命题,而林郑翌日曾引述有关说法,问林郑当时的说法是否仍然成立,以及特首的国安法年度报告是否已经向中央提交。
林郑听后首先要求记者讲清楚她当时的说法,再回应问题,记者及后读出林郑当时的说法。林郑当时的原话是:“对于宪法的理解我想王志民主任比我熟悉很多,所以昨日他已经向大家作了回应。究竟讲‘一党专政’是否对?王主任已经讲了,宪法里都没有这个讲法。”
林郑首先强调,在什么情况下叫口号,以及之后执法机关如何搜证、是否提出起诉等,最后才交由法庭决定,重申评论具体口号是“强人所难”。林郑之后特别表示,希望借此机会多谈相关事宜,强调《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亦直辖中央人民政府,故有责任履行《基本法》及国家宪法的涉港部分。
指颠覆国家根本制度属违法
她引用国家宪法有关共产党领导角色的部分,指“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她指,既然香港直辖中央人民政府,那自然不可做违反宪法的事,只是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保留了资本主义制度,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和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两者都要维护。她强调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是共同义务。
林郑及后提到4个国安法罪项,当中提到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用非法手段颠覆政权,不论政权属特区或中央都是违法,强调事情复杂,难以简单以“是或否”回应,又称临近“这个日子(六四)”,明白大家都会问遍各个官员,故希望今日在此讲清楚。
不会公开国安法年度报告
就国安法报告方面,林郑提到今日是6月1日,再过30日就进入国安法一周年,相信届时律政部门甚至她本人都会有所回顾,但不会公开国安法年度报告。
林郑又指,近年香港发生了很多事,而国安法为香港带来很大影响,“当然会产生一定变化”,例如国安法要求传媒、大学等都要履行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