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评论:支联不取消颠覆纲领有代价 邹幸彤:争论违法否无意义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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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结束一党专政”口号是否违法,连日来引起争论,《大公报》今 (29日)以《“支联会”不取消“颠覆纲领”必将自食其果》为题发表评论文章,指“结束一党专攻”纲领是公然挑战《国安法》,若支联会不改弦易辙,不取消“颠覆纲领”,必将承担政治及法律代价。
支联会副主席、大律师邹幸彤今天撰文回应近日各界关注,直指甚么时候开始违反《国安法》,只是政治决定,并非一个法律判断,又指作为“法律人”,她拒绝将政治问题包装在法律讨论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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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质疑支联会很多非法手段

《大公》评论文章指,康文署是否借出场地予支联会举办活动并非重点,事件核心是支联会在国安法实施后,仍然高举“颠覆国家政权”纲领,批评有关纲领的含义就是要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国家宪法的执政党,公然挑战国安法,若支联会不改弦易辙,不取消“颠覆纲领”,必将承担政治及法律代价。

文章又指,高呼有关纲领虽然在词义未必准确,但在行为本质上却是很清楚的,就是拒绝接受、拒绝承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位,以至要结束、推翻中国的执政党,这是该纲领的真正含义,又称“一国两制”从设计第一日开始,就不存在可以推翻共产党的“自由”和空间。因此,禁止从政人士或团体提出推翻执政党的纲领,并不会损害“一国两制”。

文章指,过往香港未有《国安法》,对支联会的“踩界”纲领并没有认真处理,令他们更加有恃无恐,现在这种习非成是也要作出整顿,“这样‘支联会’还守着‘老黄历’,以为可以继续高喊推翻执政党而不用遭受刑责,还可以把香港视为反中的‘桥头堡’,不过是一厢情愿。”文章又称支联会有很多非法手段,包括收取外国资金、支持海内外违法人士的活动,以至举办非法行动等,足以构成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再加上有关的颠覆纲领,已足以入罪并控告支联会成员。

邹幸彤(黄宝莹摄)

邹幸彤:真正问题是“政权是否想对支记郁手”

邹幸彤认为,《国安法》已明显成为“政治打压工具”,条文含糊,正好方便政权任意解读,在此背景之下,甚么字眼、行为才算是违反《国安法》,本身是一个政治决定,并非一个法律判断。

邹幸彤以初选案为例,指案中很多人在被捕前,也估不到自己的行为“突然‘违法’”,故争论“结束一党专政”是否违反《国安法》根本没意义,因背后真正的问题是“政权是否想对支记(支联会)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