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附例审议|邓炳强:公署行管辖权可能性相当低 但须未雨绸缪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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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今日早上成立小组委员会审议两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附属法例,委员会随即召开会议,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作开场发言指出,制定附属法例兼具法理及程序上的正当性,对保障国安公署有效依法履职亦必不可少。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则强调,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处理四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行的可能性相当低,但需要未雨绸缪。

林定国:保障国安公署依法履职必不可少

内委会在早上9时左右投票通过成立小组委员会,15名成员与去年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小组委员会一模一样。委员会在早上11时召开首场会议,主让委员就一些原则性问题提问。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出席审议维护国安附属条例小组委员会会议。(卢翊铭摄)

林定国作开场发言时提出,国家安全的风险可能突如其来,附属法例对于保障中央政府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有效、依法履职是必不可少。他指出,两部附属法例均沿用了普通法制度下法律草拟的方式与习惯,所有条文都精准清晰的包括了罪行元素、例外情况或免费辩护,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国安法》有关保障人权及坚持法治原则的规定。

邓炳强重申未赋予国安公署新权力

邓炳强重申,今次立法是订明具体细节以确保国安公署有效执行权力,而公署的职责与权力本来已由《香港国安法》严格规定,附例不会赋予其任何新权力,亦唔会添加任何新责任,也不会影响一般市民的生活或机构、组织的正常运作。

邓炳强表示,附属法例不会赋予国安公署新的权力,也不会为政府添加任何新责任。(卢翊铭摄)

邓炳强强调,国安公署针对的是极少数情节、性质严重恶劣、影响重大的案件,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相当低,但附属法例能够做到未雨绸缪。

议员关注禁地 林定国:无心之失不用担心犯法

附属法例将公署履职场所列为禁地,多名委员就此表达关注。A4联盟杨永杰问,相关处所在民居附近,包括学校,如果市民拍摄到公署会否犯法,又有何方法确保学生不会误闯禁地。

立法会审议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条例的小组委员会开会。(卢翊铭摄)

邓炳强表示,主体法例已说明,是否犯法当中牵涉意图,“普通行过喺门口影张相咧,我相信,你就唔会有意图啦”。他解释,如果并非有意图进入禁区或从事间谍活动,或是每天都到公署门口拍照,就不算有意图。他又指出,禁地范围会有指示,相信学生不会走错。

新民党黎栋国亦就禁地问题要求官员确认,市民一些无心之失的行为,例如学生因踢球不小心走进禁区,是否不用过分忧虑会触犯法律。林定国回答,100%正确。

小组委员会用了约一个半小时处理委员提问,随即展开条文审议,至下午1时休会,下午2时续会。有消息指,最快今日可完成整个审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