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公仆赴六四晚会属违誓?聂德权:若抵触爱国者治港就不要做

撰文: 吴倬安 罗家晴 陈小瑜 陈嘉洛
出版:更新:

公务员事务局早前安排18万名公务员签署宣誓声明,效忠特区和拥护《基本法》,在“爱国者治港”的主旋律下,有公务员关注日后若出席有关要求香港民主化集会,以至维园六四烛光晚会,会否被政府视为违反誓言。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日前接受《香港01》专访,被问到公务员能否出席主张“结束一党专政”的六四晚会,聂指要视乎集会本身是否合法和平,同时若公务员清楚知道自己身负“爱国者治港”责任,当有东西牵涉“爱国者治港”,或与之相抵触,就不应该去做。

+4

日后或更新公务员守则

支联会每年6月4日在维园举行烛光集会,悼念六四事件,在《港区国安法》及“爱国者治港”原则下,公务员能否如常出席六四集会,甚至高呼“结束一党专政”口号?

聂德权在访问中称,每名公务员应了解、认识自身责任和角色,公务员自身行为是否属于违法、有否违反公务员守则等,在现行守则已订明。他又指,目前公务员已签署宣誓声明,局方日后或会检视公务员守则,有否需更新和补充的地方。

聂德权被追问会否鼓励或提醒公务员不要出席这类集会,他回应指,首先要视乎集会本身是否合法和平,同时若公务员清楚知道自己身负“爱国者治港”责任,当有东西牵涉“爱国者治港”,或与之互相抵触,就不应该去做。

+24

常秘不应拥外国居留权? 聂:可讨论

“爱国者治港”旗帜高举下,有港区人大代表在“两会”提出,常任秘书长等高级公务员不应拥有外国护照或居留权。聂德权指,政府会检视和思考相关建议,指在《基本法》下规定的公务员聘任制度,目前要求出任公务员者是香港永久居民,对其国籍并无要求或限制,“各式各样议题提出来后,是否需要接纳,需要社会讨论,要看看建议本身想达到什么目的、是否合适等”。

聂德权指,在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下,不论在行政、立法、司法机关,本身也有一套机制,例如在司法机关有外籍法官,立法会内有议员可持有外国国籍,形容这是香港历史、实际情况所发展出来的一套制度,若这套制度有任何东西需要改变,也可以提出讨论,若建议能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同时又可行的话,就可以讨论和考虑,“有些东西是会改变,例如国家安全、政治体制,或者接著来的选举制度,好自然”。

有港区人大代表在“两会”提出,常任秘书长等高级公务员不应拥有外国护照或居留权,聂德权指,政府会检视和思考相关建议。(张浩维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