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爱国就要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允损中共领导社会主义制度
全国港澳研究会今早(22日)举行网上研讨会,主题为“爱国者治港”在香港实践,由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担任主讲嘉宾,是他上任后首次公开发言,为“爱国者治港”原则定调。
夏宝龙为爱国者定下三大标准,第一是爱国者必然真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不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活动,这是对爱国者最低标准,攻击中央、公开宣扬“港独”主张、乞求外国对华对港制裁施压等,无疑不是爱国者;第二是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区宪制秩序,不能损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第三是全力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强调“揽炒派”不在爱国者之列。
其中在第二点,夏宝龙明言中国共产党就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创立者、“一国两制”事业的领导者。他反问,一个人如果声称拥护“一国两制” ,却反对“一国两制”的创立者和领导者,“那岂不是自相矛盾?”这或意味著,反对中国共产党的人士,日后或不符合“爱国者”定义。
夏宝龙:中国共产党是是“一国两制”的创立者、领导者
有关爱国者定义,夏宝龙提到的第二点指出:“爱国者必然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他提到,国家不是抽象的,爱国也不是抽象的,爱国就是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香港基本法的母法。维护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宪法的权威,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宪法必须遵守,违反了就是违法”。
夏宝龙又指:“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是对每一位中国公民的必然要求,也是爱国者的行动准则。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我们这个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里,可以允许有不同政见,但这里有条红线,就是绝不能允许做损害国家的根本制度,也就是损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事情。‘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者,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创立者,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领导者,一个人如果声称拥护‘一国两制’ ,却反对‘一国两制’的创立者和领导者,那岂不是自相矛盾?”
夏宝龙补充,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是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其核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国家之中的法律地位以及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尊重和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就必须坚定地维护国家统一和主权安全,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上下关系,切实尊重和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种权力,正确行使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挑战国家根本制度、拒不接受或刻意扭曲香港宪制秩序者,不在爱国者之列。”
在香港,民主派传统上其中一个重要意识形态,就是保留大中华意识、国家民族感情,即“爱国”,但对中国共产党的管治模式却未必认同,坚持香港须走向民主。
过往,内地官员在香港问题上,甚少提到“爱国”与“爱党”之间的关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