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港官员再遭美国制裁 港府批美卑劣无耻、双重标准
美国财政部昨(15日)宣布,向港区人大常委谭耀宗及警务处国安处处长蔡展鹏等6人实施新一轮制裁,指他们与早前大批香港民主派人士被捕有关。
特区政府今(16日)发声明,严厉指责美国国务院对六名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官员实施胁迫措施,批评是自《香港国安法》制定后,美国政府干预中国内部事务和阻挠特区机关采取行动维护国家安全的最新例证,行径荒唐和卑劣无耻。
声明指出,由近日美国国会大楼事件可看到,美国的行径双重标准及虚伪,违反国际法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美国新一轮制裁的中港官员名单▼
政府发言人说,国家安全事务属于中央事权,《香港国安法》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以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发言人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去年五月二十八日通过有关《香港国安法》的决定时已明确指出,国家坚决反对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形式干预特区事务,并会按法例采取必要反制措施,以防范、制止和惩治外国和境外势力在香港进行的分裂、颠覆、渗透和破坏活动。
发言人批评,自《香港国安法》在去年6月30日实施以来,“美国政府利用不同事件和借口,妄语诋毁《香港国安法》,对尽责、忠诚和依法落实《香港国安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特区机关肆意作出攻击,令我们不得不怀疑《香港国安法》是否已触及外国和境外势力的痛处。”
▼点图观看美国示威者占领国会情景▼
政府声明指出,通过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惯例,“有指控指《香港国安法》损害‘一国两制’,但恰恰相反,《香港国安法》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发言人称,《香港国安法》清楚列出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和刑罚,亦有特定条文保障市民在《基本法》及国际有关人权的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下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发言人指,政府已不厌其烦地向美方指出《基本法》的有关条文,包括第十二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香港特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不幸地,美方对此置若罔闻,相关美国官员继续选择为其一己私利作出毫无根据及以偏概全的言论。”
发言人批评,美国政府声称实施所谓“制裁”和“指定”部分人士以施加惩罚性措施,是回应《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