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居港权二选一?林郑称无具体方案:若被制裁无理由咩都唔做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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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本月31日开始接受港人申请BNO留英计划“5+1”方案,新民党立法会议员、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日前建议,当局可提出一个确实“截止日期”(cut-off date),该日子以后获取外国籍的港人,会被视为出于自己意愿,根据《中国国籍法》第9条放弃中国籍,届时港人只能在外国国籍及居港权“二选一”。
特首林郑月娥今早(12日)出席行政会议前回应指,行会未曾讨论BNO问题,特区目前未有具体措施应对,但相信若面对外国不合理制裁,无理由“咩都唔做”,特区会配合中央政府的反制措施。
林郑:不知有何具体方案正讨论
林郑月娥,国籍问题属敏感,回归前的讨论亦令很多市民关心,中国与英国曾对BNO有共识。她认为如有人单方面偏离共识,另一方要采取行动是理所当然,但目前为止,她不知有何具体方案正在讨论,特区政府亦没有提出如何处理有关问题。
林郑指,有关说法是由一名行会成员提出,但行会并无讨论有关问题。不过,她指当国家及特区受外国不合理制裁,“无理由咩都唔做”,特区政府会配合中央政府采取需要的反制措施。
叶刘淑仪日前撰文,指基于历史原因,北京一直对港人持双重国籍“只眼开只眼闭”,但她认为随著英国推出BNO“5+1”方案,是时候处理双重国籍问题,要求欲离开的港人在外国国籍及居港权中“二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