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质疑警方王百羽案取代廉署职能:恐变超级执法部门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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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今早(22日)分别拘捕曾参选立法会超级区议会的王百羽、其团队成员李轩朗,及涉捐助他们的“U Made This”负责人陈梓谦亦被捕。曾任职廉政公署的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质疑,有关案件性质应属《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范围,根据廉署和警方长期共识,应由廉署调查。

林卓廷质疑,今次由警方取代廉署执法的先例一开,日后警方可用“串谋讹骗”、“洗黑钱”等指控,调查与选举相关案件、贪污案,甚至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为由,取代廉署职能,变成“超级执法部门”。

曾任廉政公署的林卓廷指,王百羽案的性质明显属于《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范围,按廉署和警方长期共识应由廉署调查。(资料图片)

林卓廷回应王百羽案指,据报道事件涉及选举开支申报,认为案件性质明显属于《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范围,按廉署和警方长期共识应由廉署调查,即使警方接获举报亦应转介廉署,过往多年亦按此机制行事。

林卓廷指,警方虽然有权执行全港多项法规,但各执法部门各有角色和责任,质疑警方是否有意取代廉署调查选举舞弊案件的功能。他亦要求廉署回应,是否已将调查选举舞弊的职能拱手让予警方。

另外,今年循新界东地区直选参选立法会的方国珊,亦申报了260万元选举开支。林卓廷指其开支本身疑点重重,要求执法部门以同一标准严肃调查案件,认为否则会令公众质疑执法部门双重标准,“放生自己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