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陈冬论“爱国者治港”:行政、立法、司法机关都必须遵守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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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11月17日)早上举办《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论坛,主题为“追本溯源”,中联办副主任陈冬致辞时表示,维护“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关键在于落实“爱国者治港”,要求治港者要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及公职人员必须遵守的政治伦理。

陈冬。(全国港澳研究会图片)

指需坚定维护行政主导

陈冬表示,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任何对中央全面管治权的挑战,都是对“一国两制”宪制秩序冲击,损害香港高度自治权的根基,强调香港仍未走出新型肺炎的疫情困局下,更要坚定维护以特首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支持特首施政,避免无谓导致的争拗和内耗,以免错失良机。

他又指,面对去年反修例风波出现的严峻局面,今年中央主动出手,人大常委会连续作出涉港重要决定,推动香港局势由乱转治,是完善“一国两制”体系,也是“一国两制”适应香港变化的需要,保持实事求是,与时并进。

▼民主派总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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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基本法》构建特区原则 以爱国者治港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表示,特区的宪制基础由宪法及《基本法》共同构成,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要有机结合。

张勇表示,宪法是“一国”的根本体现,在全中国领土内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在特区内亦整全有效,而《基本法》作为“两制”的体现,按宪法制定,规定特区制度。他指出《基本法》的原则,一、是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不做损害香港利益的事,也不做伤害国家民族利益的事;二、中央授权下的高度自治并非完全自治。

张勇提到,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需要通过负责与监督,才能有机结合。他指,行政长官负责执行《基本法》,中央有事只问行政长官,不问其他人,所以香港是行政主导,特首要有实权。张勇又指,特区的各个机关要在授权的范围内高度自治。

他又提到,中央拥有监督权,港澳的《基本法》在法律位阶图中在宪法之下,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而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央的监督权源于宪法,此权不可能交给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