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被控违特权法 林郑:议员法律面前无豁免 胡志伟批检控偏颇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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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民主派人士日前被捕,被指涉于今年5月“内会风波”涉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但民主派质疑特权法原为保障议员,政府反过来检控议员是违反立法原意。
特首林郑月娥今早(3日)回应时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认为议员可豁免,亦没有法例指立法会议员不受法例影响,“因为无人是above the law(在法律之上),包括我本人。”她强调,检控工作不受包括她在内的任何干预。
被控的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批评,林郑提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法可笑,指港府与律政司的检控工作偏颇,明显针对与政府意见不同者,质疑打人的建制派如有特权不被检控。他认为市民不信任法治的根源之一,正是港府经常“选择性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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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无法例指议员不受影响

林郑出席行会前回应事件,指案件已进入法律程序,一般不会评论,但有三点希望提出:一、香港作为一个法治社会,法治根基稳如磐石,有独立司法权,整个社会应珍而重之;二、按基本法,所有刑事检控的工作都归律政司,不受任何干预,律政司按法律、证据及检控守则作出检控决定,不受任何政治,以至她本人所干预;三、林郑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法例指立法会议员不受法例影响,“因为无人是above the law(在法律之上),包括我本人。”她指,条例的应用是否合理、合法,要由法庭以其独立审判权处理。

▼立法会内会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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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引梁国雄案判词指议员非不受追究 梁已申请终院上诉

林郑在记者会的尾声回答英文提问时,提到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被控设反《特权法》“藐视立法会”的案件,指上诉庭的判决指,不是因为条例名叫“权力及特权”,议员就可以在立法会议事厅上为所欲为。

梁国雄2016年在立法会一个会议上,抢去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桌上文件而被控。初审时裁判官原本裁定条文不适用于检控议员,律政司其后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裁定律政司得直,判词指议员若作出藐视罪中的扰乱行为,不能因特权法赋予议员言论自由而免受追究。梁国雄早前回应传媒指,已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正等候申请法援。

胡志伟批评林郑说法可笑 质疑港府检控偏颇 包庇建制及警察

胡志伟回应时形容林郑的说法可笑,指过去一年间,港府以“只许州客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概念,应用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强调政府与律政司掌握检控的权力,非常偏颇,针对性地检控对政府持不同意见人士。

他强调,“人人平等”应用于所有人身上,无人有特权,包括打人的建制派议员、打人的警察,及做事犯错的官员,但认为这些人现时面对法律明显有特权。他形容林郑的说法有如反讽,认为市民不信任法治的根源之一,正是港府经常选择性检控。

香港本土毛孟静引用乔治奥维尔《动物农庄》内的名言,指林郑说法背后的歇后语,是“有人比其他人更平等”。民主党林卓廷批评港府一直包庇警察及建制派,反问如石镜泉、何君尧、警方等与721事件有关的人士有否被检控,又反问当日到元朗尝试保护市民的人被检控,“咁叫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