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彦:立法会会议被不必要拖延 拟再援引基本法72条“剪布”

撰文: 吴倬安
出版:更新: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去信全体议员,指现时立法会会议已被部分议员不必要地拖延,形容进度未如理想,自本会期开始至今,议员要求点算法定人数已多达48次,消耗约8小时,又指立法会在过去两次会议,合共耗用接近17.5小时才能完成审议一项无争议的法案。
梁君彦表示,他须在尊重议员权利与立法会有效运作之间,取得适当平衡,以确保立法会作为立法机关能妥为行使及履行《基本法》所订的职权,故若有议员继续以各种方法拖延会议进度,他会考虑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主持会议的权力,就立法会会议的审议工作编配时间。

立法会今天召开大会。(梁鹏威摄/资料图片)

重申议员无拉布权

梁君彦称会议现时被不必要地拖延,形容首当其冲的是政府法案,他指在本会期开始至今,立法会审议的条例草案均是延搁自上一会期的政府法案,涉及的修订大多属技术性且非重大或具争议性。过往经验显示,立法会处理一项类似法案,一般只需少于2小时,惟立法会在过去两次会议,合共耗用接近17.5小时, 才能完成审议一项法案,当中包括花了约1.5小时, 处理辩论中止待续议案。

梁君彦续指,自本会期开始至今,议员要求点算法定人数已多达48次, 消耗约8小时,会议更曾因法定人数不足而休会,他亦已多次指出议员发言离题或不断重复本身或其他议员的论点,“事实上,议员不得不断重提本身或其他议员的论点是《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作为主席,必须执行《议事规则》。”

梁君彦表示,立法会仍有大量其他事项积压多时,须要处理,包括4项谴责议案、16项传召议案,以及7项无立法效力的议员议案。根据本会期编定的30次立法会会议,若扣除当中处理议员口头质询、施政报告、致谢议案和3次财政预算案会议所需的时间,只剩下不足400小时的会议时间可供处理其他事项。若立法会须要耗用接近20小时(即至少两次例行会议),才能完成处理一项属技术性且无重大争议的法案,立法会不但不可能在本会期内完成处理有关的立法议程,更遑论处理议员议案(包括自上一会期起已无法处理的无立法效力议员议案)。

梁君彦强调部分议员不能只顾本身的权利,漠视其他议员履行宪制职能的权利,更不能妨碍立法会作为立法机关妥为行使及履行《基本法》所订的各项职权,否则便等同剥夺整个立法机关及其他大多数议员履行宪制职权的权利。

呼吁议员放下政治分歧

梁君彦又说,他尊重议员发言及要求点算法定人数的权利,但作为立法会主席,他有责任行使《基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主持会议的权力,确保立法会事务得以有序、有效及公平地处理。法庭早已确认,立法会主席有对辩论设定限制和终止辩论的权力,又称上诉法庭亦确认,任何根据《议事规则》参与立法过程的宪制权利不可能包括拉布权。

梁君彦表明,若有议员继续以各种方法拖延会议进度,他会考虑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主持会议的权力,就立法会会议的审议工作编配时间。他又说,目前疫情未消、经济低迷,他呼吁议员放下政治分歧,实事求是,以市民福祉为重,做好议会工作,共同带领香港走出困局。

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昨天(27日)约见梁君彦后见记者。他们批评,梁君彦不合理地限制议员发言权利,扬言如情况不改善,将是迫他们反击。

另外,19名民主派议员去信内会,要求在内会下成立三个小组,包括防疫抗疫小组、失业援助金小组、支援中小微企小组,商讨涉及疫情有关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