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半山手记|陈同佳本月赴台自首机会微 安全屋料“多住一会”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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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原计划本月内赴台自首,但台湾驻港办事处拒受理入台证申请,台方搬出“司法互助”前设,否则入境问题免谈,换句话说,就是不肯为陈同佳赴台开绿灯,令事件继续“半天吊”。
死者潘晓颖的母亲早前提出“最后限期”,要求陈同佳本周五(23日)、即出狱一周年之前起行,否则不会为对方求情,有熟悉台湾事务的政界中人直言,潘妈妈可能是“搞错对象”,与其催迫陈同佳赴台自首,不如先恳求台方减少政治操作,简化签证程序,接收“自己送上门”的通缉犯,甚至亲赴台湾驻港办请愿,效果相信比向保安局长李家超递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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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上周亲到台驻港办为陈同佳申请入台签证遭拒,除了令李家超“难以置信”,宝岛内亦有开始有声音批评蔡英文政府“玩政治”玩过了笼,到行政院长苏贞昌抛出“司法互助”前提,部分人才恍然大悟,原来陈同佳自首“非不为也”。

可笑的是,有政治“变色龙”急著提出一堆台湾不能批签证的“理由”,指陈同佳不可能在签证申请表填上旅游、经商,负责的官员也不敢盖章,但这些“技术原因”恐怕都未能回答:为何发出通缉令的政府,会拒绝一名通缉犯自投罗网?

台方一直声称“欢迎”陈同佳随时来台,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本月8日曾表示,陈同佳如确定要来台面对司法,随时可透过“单一窗口”联络,并指陈同佳可到台湾驻港办申请签证,“没有不受理”。结果,陈同佳的台湾律师联络了“窗口”、管浩鸣为陈同佳申办签证,皆不得要领,因为台方又回到一年前的起点:要求司法互助。蔡英文政府向来擅于政治操作,把事件上升至“官方对官方”层次,特区政府自然无力处理。

“趴趴走”恐争议更大

如今看来,除非台湾方面又来个“急转弯”,陈同佳本月赴台的机会已很渺茫,潘妈妈在“死线”之后有什么行动,也难以影响大局,关键始终是台湾政府的取态。

至于安全屋问题,潘妈妈多次质疑警方保护杀人疑犯,浪费纳税人金钱,让陈同佳在安全屋“无忧无虑”生活。事实上,陈同佳虽然是政府口中的“自由人”,但长期不见天日,形同“软禁”,也是一种精神折磨,更重要的是,无人想陈同佳“趴趴走”,如果他搬回启晴邨,恐怕只会引起更大争议。可以预期,陈同佳仍会在安全屋“多住一会”,离开之时,或许就是赴台之日。

但如果事情继续以年计胶着,又是另一番盘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