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保安局指陈同佳可出外办签证 亦不会限制出境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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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涉嫌在台杀害潘晓颖案,潘的母亲向保安局递交公开信。保安局回应表示,如果陈同佳有意外出办理签证,警方会有部署,完全不会阻碍,又强调港府没有限制陈同佳出境。
如台批准入境 两地可透过警务联络安排
保安局表示,《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因此港台没有司法协助机制,强调特区政府不能违反法例,又重申没有法例容许政府强行将陈同佳送往台湾,亦没有权力代陈同佳决定及安排自首事宜。
特区政府强调,香港没有限制陈同佳出境,只是台方不准陈同佳入境,希望台方不要作政治考量,又指如果台方批准陈同佳入境,任何合法可行的安排,港方都会努力提供协助,两地亦可以立即透过警务联络,研究行程上的可行安排。
港府强调自首与司法协助是两件独立事情,台方提出司法协助为陈同佳投案的前设,是故意制造障碍。
保安局亦表示,陈同佳受到警方保护是按风险评估而作出,警方会不时检讨有关风险以作决定。如果陈同佳选择出外办证,警方会有部署,完全不会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