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反对修订国旗国徽法有后果? 谭耀宗拒评:大家要守基本法
撰文: 吴倬安
出版:更新: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昨天(17日)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修正草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修正草案)》,港府表示,特区政府将会对《国旗及国徽条例》作出适当的修订,以实施适用于香港特区的规定,履行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今天(18日)返港时被问到,若民主派在立法会反对修例,是否等同不拥护《基本法》?他称不想揣测,强调“大家都要守《基本法》”,又指有关全国性法律已加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府需透过修例落实新规定。
修改后的《国旗法》及《国徽法》作出进一步禁止性规定,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根据新法,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此外,新法还增加国旗及国徽的适用场合,包括增加规定专门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并悬挂国徽。
有份参与审议的谭耀宗表示,没听过有其他人大常委指是次修例是针对香港的实际情况,相信加入附件三后,人们已会很自然地遵守。谭耀宗指,有关新规定将会在明年1月1日实施,至于香港的修例工作,他称自己不是相关官员,如何修例应交由政府决定。
被问到若民主派在立法会反对修例是否等同不拥护《基本法》,谭耀宗表示不想作揣测,强调“大家都要守《基本法》”,又指有关全国性法律已加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府需透过修例落实新规定。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国旗及国徽条例》本身在香港已经过本地立法,条文早已赋权特首决定在那些场合悬挂国旗、国徽,相信新规定加入附件三后,特首会以适宜的手法处理。
▼港澳曾多次发生倒挂及污损国旗事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