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拟容许于内地投票 胡志伟:似为建制必胜而设
新一份《施政报告》即将发表,有消息指政府将提出容许合资格选民在内地投票。行政会议成员、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在港台节目上提到,这是市民的宪制权利,他十分支持。
立法会民主派会议召集人胡志伟质疑,香港的选举法例如何延伸至内地,万一出现舞弊时如何处理,而民主派亦难以将选举资讯传递到内地。他认为,种种现象都显示在内地设票站容易构成选举不公,质疑此举是为了方便建制派取胜。
叶国谦:可用电子渠道在内地拉票
叶国谦提到,在内地投票从来是民建联一直推动的事情,因这是市民宪制权利,很多国家也有类似安排。至于有意见指,不止内地,在海外港人也应有投票安排,他表示原则上支持:“应该是这个方向”,但关注到行政上是否能够一下子做完。
对于民主派质疑内地政治讯息管制过严,民主派不可能回内地拉票,叶国谦认为现时科技发达,信息流通方便,而且内地地方很大,候选人不可能通过街站等炒热选举气氛,一般都要透过电子渠道接触选民,相信起点是一致的。
至于登记地址问题,叶国谦表示,现时在囚人士行使投票权时,也以原先选区为准;居于内地选民,也可以用在港的最后地址作登记之用,应不成问题。他又指,现时香港与内地交通方便,一、两小时已可到达,所以居于内地港人实际上也与香港有很多联系,在港是否有指定居所已不是太重要。
胡志伟质疑:如有舞弊从何查起
胡志伟质疑,容许在内地投票,是政府和建制派希望“选举必胜”下的做法。他反问,选举过程及选民登记,如何管理种票舞弊等问题,而身处内地者又按什么基础分区。他举例指,如果以一个“在香港亲友的地址”作为登记住址,就失去了分区直选的意义,做法荒谬:“中山选民去投中环选区,东莞选民去投东涌选区。”
胡志伟又指,在拉票宣传方面,容许在内地投票并不公平,民主派有一些宣传品在香港合法,在内地却是“弥天大罪”,不可能印发给在内地选民,形成不公;选举法例也很难延伸到内地,如果出现舞弊,如何展开有关投诉和调查,结果易成种票温床。他指,如果选民真的重视手上的一票,不少地方的选民都会刻意回到所在地区投票。
至于在囚人士现时也拥有投票权,胡志伟指不可能直接类比,因为在囚人士是在香港政府管理的监狱内投票,一旦出现舞弊等情况,也会受香港法例监管和惩处。但在内地投票,胡志伟质疑如何将香港的法例延伸到内地,如果真的出现舞弊如何调查,最后只会不了了之,助长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