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汤家骅:没有国安哪有秩序 游行示威受限只因疫情
港版国安法由6月30日实施至今逾3个月,截至9月28日,最少28人以涉嫌违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被捕。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早(4日)电台节目指,香港在国安法实施后,生活回复正常,没出现大规模拘捕,亦没有传媒被关闭,而市民继续公开地批评中央政府及港府,被捕人士继续获准保释。
他称游行、示威除了因为疫情,没被施加额外限制,认为港人由基本法所保障享有的自由不变。
汤家骅又指,“自由与国家安全不能并存”的概念既陈旧又有误解,又指美国人应该对此最清楚,引述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指“没有秩序的自由,与没有自由的秩序同样具破坏性。”他续反问:“如果没有国家安全,哪有秩序?”(Where is order if there is no national safety?)
在港区国安法下,反政府示威的规模大减,不少反修例口号均被指违反国安法,几乎示威现场绝迹。国安法实施至今,壹传媒创辨人黎智英、前香港众志周庭等人先后被捕。
汤家骅:英国治下早有法律保障国家安全
汤家骅在港台英文节目《给香港的信》指,大部分人都对于大部分西方国家受美国影响,对港区国安法负面程度始料不及,因为背后难以找到理性或法律观点。他认为,相关指控主要分成两种,但两种都无法成立:一、认为国安法“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二、港人的自由因而减少。
汤家骅指,《中英联合声明》没有提过有关国家安全的内容,更没提到中国在重新获得香港主权后,会放弃保护该主权的权利,反而重获主权正是建基于需要国家统一及中国版图的完整性。
至于港人自由受侵蚀的指控,汤家骅同样不解,因为在《联合声明》中, 中国解释了特区政府可享有法律原来赋予的权利和自由,而这从不凌驾于国家安全。他解释,英殖港府本来已订立了不同的国家安全法律以保障英国政府,例如叛国罪、煽动叛乱及官方机密等。换言之,在英国管治下的港人,其权利与自由都已经受到国家安全所限制,而《联合声明》自始已承认此事实,反问英国现时为何反悔。
汤家骅:国安法比英美的国家安全法律控罪更清晰
汤家骅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内提到的各种自由,都受限于国家安全、其他公众及私人的利益,即使问任何政府都会得出同一答案,但只要涉及中国,他们的说法就会不同,批评这绝对是双重标准。
汤家骅认为,国家的安全和个人权利与自由有如硬币的两面,需要找出平衡,他认为港版国安法正是尝试做到这点。他强调,国安法有纳入两个保障人权的国际公约,在控罪上比美国及英国今日仍实施的陈旧叛国罪写得更清晰,更符合现代的控罪需要,例如在分裂国家罪以外,其他控罪都需要涉及暴力、武力或非法行为;而分裂国家罪则牵涉组织、计划、参与导致将香港从中国分裂的行为,以至用非法手段改变香港的法律地位,向外国降伏香港才能成立。他强调,有关控罪毫不含糊,亦非不理性地侵害港人自由。
对于西方国家,汤家骅指,他们的任何言论都不能使国家安全和人民自由变成相互竞争或冲突的价值观,更不可能影响“一国两制”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