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游行获发反对通知书 民阵称将上诉
撰文: 刘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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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日前向警方申请于10月1日在港岛举办游行,昨日(24日)与警方商讨,惟会面仅15分钟便完结。民阵召集人岑子杰会后见记者时称,相信很快会收到警方对十一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若无不反对通知书,民阵将无法举办游行。
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今日(25日)表示,已经收到警方发出的反对通知书,又称将会就结果上诉。
民阵拟于下周四(1日)举办港岛游行,路线原定由铜锣湾东角道出发,经轩尼诗道、金钟道、德辅道中,以中环遮打道及毕打街交界为终点。
警方的反对通知书中称,民阵自去年6月起所举办的游行期间或结束后,出现不同的暴力事件,令警员及市民因冲突及暴力事件而受伤,亦有人破坏公物及社会安宁。而民阵所举办的游行地点,十分接近容易受冲突或暴力事件所影响的高风险建筑物,如警察总部、高等法院,警方指有理由相信届时会有部分参与者对上述建筑物进行破坏行为。
警方又称,有关游行不属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G章)所指明的豁免群组聚集,相信举办游行会增加活动参与者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对市民大众的健康及生命构成重大威胁。而综合上述理由,警方决定向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
岑子杰昨日会见警方后批评,警方在限聚令下,用尽所有权力禁止举行游行集会,现时已有接近9个月没有合法的游行示威举行。他表示,政府要求民阵在举办游行时要符合限聚令要求,但即使民阵愿意安排,警方也会以不同理由阻止,岑子杰形容,香港人现时已失去游行集会的权利。
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说,当警方仍未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前,民阵仍然会做好宣传工作。至于若被警方反对举办游行,岑子杰表示,民阵于10月1日将在=《苹果日报》刊登头版广告,呼吁市民能剪下其中一部份并挂在心口,以不同方式继续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