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加零一.足本重温|汤家骅引张子强案:内地犯案可不递解出境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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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涉嫌潜逃台湾时被广东海警截获的港人,现被扣押在深圳盐田区看守所。特首林郑月娥日前称,他们非法进入内地,故由内地司法处理。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称,若政府认为12人触犯香港法律,就应要求内地将12人遣返本港,质疑政府没要求遣返,不符一贯做法。
汤家骅称,港府移交或申请一个疑犯回港都要根据《逃犯条例》进行,但有关条例不适用于中国所有地方,包括台湾。他提及,去年反修例运动导致修例未能通过,亦令政府现在无计可施,内地只能出于自愿和体恤与香港安排移交疑犯,强调此举属“非官方安排”。
“经过反修例事件,香港有好多人讲咗好多嘢,做咗好多嘢,对内地执法机关有相当批评,甚至侮辱性批评,今时今日内地执法机关系咪仲有友好地进行(移交)安排,我真系不知道。”汤家骅又指,因现时12名港人不只在港犯事,故他们须在内地完成审判及服刑期满后,再引渡到其他地方。

汤家骅称,去年反修例运动导致修例未能通过,亦令政府现在无计可施,内地只能出于自愿和体恤与香港安排移交疑犯,强调此举属“非官方安排”。(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汤家骅续指,部分涉偷渡案件都有在内地犯案,如接赃、藏有武器、贪污等,都需在内地审讯及服刑后,再决定是否将其递解出境,亦有部分案件内地不会理会港府提出的递解要求。他称著名例子就是张子强案,当时特区执法机关要求将张子强回港受审,惟内地法机关不同意,最终需在内地服刑和处决。

他强调由于不是法律安排,所以存在不少变数,“我地要依赖内地执法机关既好意先才可以做,得到一个香港人想见到既结果,香港人可以好不满意、甚至反对,严肃批评内地,但我相信越严肃批评,越难去说服内地执法机关从好意或体恤既角度同意将这班人递解番香港”,强调即使香港人不满和反对,仍要看内地执法机关的看法。

汤家骅:不能排除12人涉违内地国安法

被问到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指,12名港人“企图把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是否暗指他们涉违国安法?汤家骅称,现时12人中只有1人被指干犯“港区国安法”,若内地要行使司法管辖权需符合“港区国安法”第55条,惟据他所知目前12宗案件都不符“港区国安法”第55条的条件,故他认为内地根据“港区国安法”行使司法管辖权对12人作出检控的机会相当低。惟汤家骅强调,不能排除从内地执法机关角度,认为12人涉违反内地国安法而向他们提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