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潜逃|汤家骅:送回港仅属体恤安排 叹修例风波毁中港互信
12名港人上月疑潜逃台湾期间被中国海警截获,目前扣押在深圳盐田区看守所,内地公安局指,他们涉嫌偷越国家边境犯罪。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在港台节目表示,内地过往愿意将疑犯移交回香港,都是一个“体恤”香港的安排,并不是法理上的规定,但修例风波破坏了香港和内地之间的信任。他质疑,既然这12人弃保潜逃,逃避香港的司法审讯,为何家属又要假设他们希望回港受审。
▼12被捕港人家属记者会情况▼
汤家骅表示,绝对明白家属的焦虑,但要明白的是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与内地有分隔得很清楚的司法体系,必须尊重,特区政府也没什么能做。他指香港“得天独厚”,《基本法》列明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但中国内地只是“契约国”而没有在法律上确认公约,台湾甚至连“契约国”都不是,所以如在这两地出现非百分百符合人权保障的事情,也只能“尊重”。他又提到,有5名港人早前抵达台湾后被扣押在高雄,至今未上庭,认为这也是“完全违反国际惯例”。
此外,汤家骅提到该12人是因为修例事件下的严重罪行被香港警方拘捕,他们明显是一群极之反对香港和内地有任何疑交行动的人;他们也属弃保潜逃,逃避香港审讯的人,要说这批人“希望回港受审”,这假设是“太过乐观,不切实际”。况且,这批人士被扣押原因和香港完全没有关系,而是因为干犯内地刑法。另外,即使过往内地愿意将疑犯移交回香港,都是一个“体恤”香港的安排,基于中港关系密切,实际上没有法律基础,但经过修例事件后,内地执法人员、司法制度对香港的信心受到损害,到底内地还是否愿意像以前般“非官式交人”,也是一个疑问。
至于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指,12人“企图把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外界关注到他们在内地是否会被控其他罪行。汤家骅指,从基本事实而言,12名人士之中只有一位,现时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如果内地当局扣押过后,从对方身上发现证据,显示他有其他犯罪意图或行为,这是未知之数,现时也很难说得准。
汤家骅又指,根据港区国安法第55条,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而要在内地审讯的情况有3种,包括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特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的严重情况、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目前暂时看不到此案出现上述情况。
涂谨申:移交回港有利香港整体利益
有份协助12人家属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目前当事人连家属委聘的律师都不能见,并不合理。据他了解,官方委聘律师一般是当事人没有钱聘请律师,政府才提供的援助。如果当事人真的“自愿”接受官方律师而不接受家属委聘律师服务,都应先让家属委聘律师与当事人见面,双方交代清楚,而不是像现时般资讯封闭,只有公安一面之词。
至于将当事人送回香港受审,涂谨申不同意汤家骅所指是一种“体恤”安排,因为中国内地和香港是中央与特区的关系,将涉嫌在香港犯法的人移交回香港,有助香港安定繁荣、整体利益,23年以来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