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滥收水费严重 有投诉事隔半年 律政署称证据不足拒起诉 

撰文: 倪礼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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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基层住屋联席今日(15日)早上召开记者会,反映㓥房租户长期遭业主滥收水费情况,租户尝试从水务署投诉不果。联席呼吁政府尽快落实租务管制,要求业主需在租约清晰列明水电收费模式,避免滥收情况持续。
根据水务署标准,一般住宅的水费每4个月计算一次,而首12立方米用水为免费,其余收费则每立方米4元至9元不等。然而㓥房租户不但无免去首12立方米的水费,还要支付每月约15元1立方米的水费。有租户表示,如果投诉可能会被逼迁,惟有“硬食挨贵租”。

关注基层住屋联席召开记者会,反映㓥房租户长期遭业主滥收水费。(直播截图)

㓥房租户甘先生,从社工得悉滥收水费为刑事罪行,今年初尝试经水务署投诉业主,为署方第一宗举报个案。他所居住㓥房每度水收费14元,远超官方定价,他一直认为昂贵水费是“公价”,居住3个月后才发现有投诉热线,当租户怀疑业主高价转售用水获利,可循水务署投诉。

投诉后,水务处职员曾3次上门检查水管,水表,甘亦有到办公室录取口供,并提供每月水费单据作证据。可半年后追问得知,律政署裁定因证据不足,不能起诉业主。甘表示业主明显有滥收水费,“点解去到律政署,就一句证据不足,不再控告?”质疑投诉机制成效不大,存有漏洞。租户一般非直接将租金交给业主,而是交给二房东或地产代理,因此追讨滥收水费时,未能够直接追诉业主。他指对机制失去信心“抽几日返工时间出黎,畀晒证据,结果都系唔得。”并对机制漏洞感到不忿“边有人会再透过投诉机制投诉?”。

深水埗㓥房租户郑先生亦表示,所住楼宇两年前被收购,同层只剩自己一户,惟后来收到一张1900元的“天价”水费单,多番要求水务署检查后,发现因隔壁单位马桶长期漏水所致。由于该单位已被收购,并非郑所持有,他尝试要求水务署减免水费未果,该收购集团亦曾承诺为郑支付1500元水费,惜后来“走数”。郑指水务署与收购集团互相推搪责任,自己作为基层无法支付昂贵水费,却又投诉无门。
 

关注基层住屋联席指,现时㓥房租约不对等,租户的议价能力低,不受保障。(资料图片)

关注基层住屋联席代表陈康麒指,投诉机制在执行司法程序上有很多阻济,投诉多数因证据不足为由而告吹。他又指现时㓥房租约不对等,租户的议价能力低,不受保障,冀望政府的“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能及早制定租务管制,将水费电费的收费纳入管制,要求业主需要于合约中清楚列明收费模式,杜绝滥收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