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制裁|私隐公署批美方过度披露资料 惟无法要求删除

撰文: 彭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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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政部昨日(7日)宣布,制裁包括特首林郑月娥在内11名中港官员,并在网上公开有关官员的个人资料,包括身分证号码、住址等。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8日)回应指,美国财政部是次披露当事人的资料,明显是过度披露和不必要,形同“起底”,认为有可能导致有关个人资料被非法使用,并对当事人做成极大的滋扰。
私隐公署将去信美国驻港总领事馆、美国财政部,及私隐公署在美国的对口机构,即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对是次做法违背各地倡议恪守的数据道德,表示十分失望。

将去信表示失望 呼吁不要不正当地使用及转载

私隐公署发声明表示,注意到美国财政部的公布是由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公布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No. 13936),联邦公报犹如香港特区政府的宪报,与一般在社交网站、网上平台、讨论区的帖文不同,因此没有由第三方要求移除内容的余地。

公署强烈呼吁社会各界人士不要不正当地使用及转载有关个人资料,否则有可能违反《私隐条例》的规定,以及有可能构成刑事罪行。

▼美国制裁中港官员名单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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