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公民党指无意求美制裁 慢必:从无表明否决所有法案
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将近尾声,多名民主派立法会选举参选人陆续收到选举主任来信,要求解释政治立场。其中,分别参选九龙东及饮食界的公民党谭文豪及林瑞华昨日分别收到选举主任的信件。
谭文豪今日(28日)回复时表示,现时已无意继续请求美国落实对香港的相关制裁措施,并且没有意图请求其他外国政府推动类似的法律。而林瑞华的回应大致与谭文豪相同。
二人的答复基本一致,对于问题“你现时是否仍有意继续请求美国落实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制裁措施?”及“你有没有意图继续请求其他外国政府推动类似的法律?”,谭文豪答复“不是”及“没有”,林瑞华则回复“否定”。
有关否决《财政预算案》的问题,二人指出《基本法》第49至51条、第61至73条,已订明立法会职能和权力,他们一如2020年3月25日的记者会所述,只是“建议若然及在适当的时候,正当地行使上述《基本法》条文的宪制权力”。他们质疑,这是一个政治问题,不认为这与选举主任履行的职责及决定有关。
二人又提到,不可能预测或评论特区政府未来会否回应“五大诉求”。他们认为,特区政府和立法会议员都需要尊重和回应香港市民真诚的诉求和声音,这正正是需要举行选举的原因。二人表示,如果选举主任希望对民主与选举的基本原则有更多认识,愿意提供协助,但不明白这为何和选举主任的职责有关。
陈志全:从无说过会否决政府所有法案及议案
参选新界东人民力量陈志全今日亦回复选举主任提问,他指出,从来没有说过会否决政府所有法案及议案,认为对方的提问错误理解他的意思。
陈志全表示,选举主任似乎假定特区政府未来也不会正视或回应市民及当选议员的诉求,认为如果政府尽快好好回应诉求,选举主任提出的问题并无实质意义。
有关否决《财政预算案》的问题,陈志全强调,如果政府日后无意或拒绝回应诉求,将按照基本法及相关法律赋予议员的权力,审慎考虑政府当时提出的原因和市民的意愿,决定是否对相关法案、议案或者财政预算案投反对票。
陈志全说,根据基本法第73条,审核财政预算案是立法会的职权,基本法第50及51条亦列明若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的处理机制,他会沿用过去八年任期内的严谨态度处理未来的预算案。
其他已报名参选人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