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团体警察总部请愿 要求依法拘捕黎智英、黄之锋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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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亲中人士组成的团体“香港好市民”今天(10日)下午到湾仔警察总部外请愿,他们带备国旗及标语等道具,递信要求警方依《港区国安法》 拘捕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
“香港好市民”认为,黎智英及黄之锋等人多次到国外寻求外部政治势力的支持,要求外国政府制裁国家与香港,属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又指黎智英旗下的苹果日报散播颠覆国家政权的资讯,黄之锋长期推动香港自决,则有分裂国家之嫌,触犯了《港区国安法》。
“香港好市民”早前发起了网络联署行动,称成功收集逾3千名市民签名要求警方依《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拘捕黎智英及黄之锋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并要求律政司严正作出检控,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一国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