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公民党斥“以人治取代法治” 陈淑庄指条文字眼模糊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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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昨天(30日)晚上11时正式刊宪并生效,公民党发声明指,该党执委会连夜审视了六十六条的《国安法》,公民党又指:“《国安法》以人治取代法治、以恐惧取代法律。”民主派会议召集人、公民党陈淑庄认为,条文多处字眼模糊,认为条例对司法独立造成相当大的冲击。

公民党以“以恐惧支配灵魂 恶法不能摧毁人心”为题发文,指该党执委会连夜审视了六十六条的《国安法》,该党严正指出:“《国安法》以人治取代法治、以恐惧取代法律。”

公民党形容这是“恐怖统治”,或能制造控制城市秩序的假象,却彻底输掉香港人的民心,“香港人定必继续坚守我们的核心价值,紧守岗位,奋战到底。”

陈淑庄认为,条文多处字眼模糊,例如“勾结”、“憎恨”等,过往未必有法律条文或案例可作参考。陈淑庄又形容条文字眼陌生,好像把字眼强行植入本港普通法体系的法律,担心法例对司法独立及法治带来相当大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