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新华社: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报道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表决通过关于增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港澳办发声明,将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法律实施相关工作,确保此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到位。中联办亦发声明,称坚决拥护立法,并将全力支持特区政府和中央驻港国安机构做好法律实施相关工作。
新华社报道指,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同时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新华社指,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2人出席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新华社又指,会议全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港澳办声明中指,国安法在当地实施是“一国两制”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强大制度保障,香港也将迎来变乱为治、重返正轨的转机。
港澳办指,香港国安法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同时兼顾“两制”差异,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种犯罪行为的构成及其刑罚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保障其权利自由和安宁生活的“守护神”。
港澳办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执法、司法机构都将依法履职尽责,共同确保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有关法律执行到位,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产生应有的震慑力,彰显法治威严。”,又指任何恫吓和制裁都动摇不了香港的国际经济地位,更吓不倒中国人民。中央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中联办声明则指出,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有关主要官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省级政协委员、香港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立法程序周密规范、科学民主,堵住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制度漏洞,很好地体现了“一国”和“两制”的统一,使“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进入了新里程。
中联办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都设立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共同构成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香港中联办将坚定支持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定支持有关机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制止、惩治极少数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切实保护大多数市民合法权利和自由。香港是法治社会,市民具有良好的法治素养,希望并相信香港社会能够形成学习、尊重、遵守香港国安法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声明特别指出,中央对香港国安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已经作了认真评估和充分准备,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央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决心,不要低估香港国安法落地实施后的刚性约束,不要低估中央和特区有关机构严正执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