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林郑月娥:法律基础明确 无半点含糊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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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今日(23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港区国安法草案说明上周六(20日)公开,其中提到行政长官可指定若干法官审理案件,引起社会关注,预料会继续成为焦点。

特首林郑月娥今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对于有指特首指派法官是破坏司法独立之说,严正反驳。(郑子峰摄)

【10:19】有记者问到,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指出,由特首指定若干法官审理国安案件有可能影响司法独立,日后特首会否只根据,首席法官、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指定法官名单。林郑指,个人当然十分尊重李国能法官,但有一点十分重要,行政长官不只是行政机关首长,而是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首长,亦是特区首长,《基本法》写得很清楚。当然,法例上如规定某法官处理某事务时,特首都会征询首席法官意见,首席法官都有其角色,她认为这是理所当然,因为行政长官也不会认识所有法官,所以实际执行上,日后都必定会向首席法官征询。

至于有报道指,国安法实行后执法部门的拘留时限或会延长,林郑指现时只能就大家见到的内容评论,以上说法没有出现在草案说明中,不能评论。

有关参选须签确认书的问题,林郑指现时立法会议员就职时也要宣誓,看不见有增加过什么要求。至于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昨日指草案确立了确认书制度,林郑只表示:“佢系常委,可能知多一点

【10:12】记者提问指现时不少法官处理反修例案件时公开表达个人政治立场,会否成特首考虑是否指定其审理国安法案件的条件之一。林郑月娥回应称不评论法官的裁决及言论,强调尊重每位进入香港司法机关的法官,呼吁社会大众不要针对裁决而对法官作侮辱或恶意批评。

她不点名批评社福界登报声援因阻差办公而被判监的社工刘家栋一事,指有人形容法官“恶意裁决”是很大的批评,影响香港司法独立。又指裁决只能基于法律及证据,并不存在恶意或善意。

有消息指,预料通过国安法后,有京官来港解释条文。林郑称暂时没有收到通知,但国安法既然是全国性法律,最权威解读的自然是中央官员,特别是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专家。

至于公众场所群组聚集的人数上限50人限聚令会否有机会在7月1日前放宽,她重申限聚令有效期直至7月2日。

保就业资助或超810亿

【10:07】林郑亦提到保就业计划,但其“铜芯口罩”一度松脱。她指“今日个口罩麻麻地,唔知点解,可能洗得多,松咗”。

她指,今日有第3批计划已获批,今周内会发放工资补贴,该批雇主共有30,046名,涉及雇员有345,499人,款项约为77亿6千万元。申请的雇主当中,雇员人数50名以下的占97%。

以目前小计,一共3批发放款项,有89,474名雇主的申请获批,占申请总数的53%,受保障雇员有836,285名,涉及总资助额191亿元。自雇人士方面,政府已批出资助额5亿6千万元予73,457位自雇人士。

林郑指,按现时情况粗略估计,最后的资助额可能非常接近甚至超过政府初时预估的810亿元,但这不是问题,因政府提出计划就要有承担。

暂未收到京官来港通知

【10:09】记者提问指现时不少法官处理反修例案件时公开表达个人政治立场,会否成特首考虑是否指定其审理国安法案件的条件之一。林郑月娥回应称不评论法官的裁决及言论,强调尊重每位进入香港司法机关的法官,呼吁社会大众不要针对裁决而对法官作侮辱或恶意批评。

她不点名批评社福界登报声援因阻差办公而被判监的社工刘家栋一事,指有人形容法官“恶意裁决”是很大的批评,影响香港司法独立。又指裁决只能基于法律及证据,并不存在恶意或善意。

有消息指,预料通过国安法后,有京官来港解释条文。林郑称暂时没有收到通知,但国安法既然是全国性法律,最权威解读的自然是中央官员,特别是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专家。

至于公众场所群组聚集的人数上限50人限聚令会否有机会在7月1日前放宽,她重申限聚令有效期直至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五)明确规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1)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本法规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2)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检控、审判和刑罚的执行等诉讼程序事宜,适用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循公诉程序进行。(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可以采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准予警方等执法部门在调查严重犯罪案件时采取的各种措施,以及本法规定的有关职权和措施。(4)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从现任或者符合资格的前任裁判官、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以及终审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从暂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特首指派法官破坏司法独立 林郑严正反驳

【09:54】有关特首委任法官问题,林郑指司法独立是法治重要一环,她对司法机构十分尊重,会全力配合支持,不会去影响司法机构。《基本法》由第80至96条都是谈及司法机关,她看不到公布草案的内容,有哪一条会违反《基本法》。她举例指,早前有人提到法官国籍限制,但今次公布都未有触及,她深信这是中央对香港司法制度的高度尊重和充分信任。

林郑指,所谓“指定若干名法官”,并不是指定哪位法官审指定案件,而是一个名单,在各级法院有多名法官可选,至于有案件时如何分派,由司法机构负责。况且,目前《基本法》48条已写明各级法官由行政长官任命,现行特首也会按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提名任命法官。她指,审理国安法的法官,也是来自这些程序的法官,“不是在街上随便找个人”,而是在各级法院服务的法官,将来也不会影响此程序,社会不能抹杀最终委任权都是在行政长官身上。

林郑又指,很高兴上星期立法会通过张举能法官明年就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目前正进行程序,提请人大常委会备案,稍后正式进入委任程序。但她指很可惜地,辩论投票中有不少反对、弃权票,批评这是将法官委任不必要地政治化,对司法机关的不尊重。

林郑又指,法官选定是根据法官本人的司法、专业才能而定,不会改变这些现状。她又指,指定法官做某类案件,在香港及其他地区不罕见,如律政司司长昨日举例指,商事仲裁案件都有预定法官名单;针对某类案特设专门法庭,案件的法官也是特首委任,所以有人说这做法“闻所未闻”,那实际上是“孤陋寡闻”。她指,自己昨日才刚再次任命夏正民法官,为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主席。

林郑表示,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惩治危害国安行为和活动,比较早前提及的商业问题更加重要。她指,对司法制度充满信心,对每一位进入司法体系的法官高度信任,每位法官就职时都要宣誓,清楚说明无惧、无畏、无偏、无私、无欺地执行职务。

【09:46】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上星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港区国安法》进行了初审,《新华社》也公布了《草案》说明摘要,有助释除不少过去一个月外界的疑虑及关注。

对于外界质疑这次立法工作是否符合“一国两制”及《基本法》,林郑月娥强调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及领土完整是所有中国人,包括香港市民的共同义务,从这个角度来看,并没有违反“一国两制”的原则以及《基本法》内容,又强调如果“一国”受损,“两制”也会失去稳固基础,质疑如果有人认为立法破坏“一国两制”,可能从无将“一国”放在眼内。

林郑月娥又指,订立《港区国安法》符合宪法,也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自由,草案也包含普通法的概念,包括无罪假定、被告有辩护权、一罪不能两审等。她指,虽然目前未有明确讲明草案是否有追溯期,但内地也有既往不究的法律概念。她强调法律基础明确,绝无半点含糊。

对于市民担心立法后是否合法享有自由、权利是否受到保障,林郑重申《港区国安法》主要打击涉及四类严重国家安全的行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