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峰私人检控西湾河开枪警 法庭批准三控罪 可处终身监禁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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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一名西湾河交通部警署警长向两名示威者发射实弹枪,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早前发起众筹,入禀法院向警长提出私人检控。裁判官今日(11日)发出书面裁决,批准就三项控罪传召开枪警长上庭应讯,包括最高可处终身监禁的“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射击”罪,以及最高可处监禁七年的“罔顾他人安全的情况下发射弹药”罪及“处理枪械而其方式相当可能伤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罪。
许智峰形容裁决意义重大,认为案件向警员发出清晰讯号,若警员非法滥用手上的武器和武力,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深水埗撞人的士司机被控危险驾驶 8月17日出庭应讯
许智峰今天召开记者会,指裁判官今日发出书面裁决,批准就三项控罪传召开枪警长上庭应讯,当中包括最高可处终身监禁的“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射击”罪,至于意图谋杀罪和“发射弹药而其方式是相当可能伤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罪,则不获法院批准。
身兼中西区区议会副主席的律师杨浩然对法院批准三项控罪表示满意,他指法院今天是作出命令予法庭传票组,草拟传票后,便会把传票交予该警长,警长需出庭,假若有关人士拒绝出庭或缺席聆讯,法庭将可发出通缉令方式传召其上庭。
许智峰形容裁决意义重大,认为案件向警员发出清晰讯号,若警员非法滥用手上的武器和武力,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被问到会否担心律政司介入调查,甚至撤控,许智峰指难评估可能性,不过他指若律政司认为香港是司法独立,应予法院自行处理案件,若律政司介入,只会予人偏颇和不中立的观感。
许智峰早前亦就去年10月6日一名的士司机涉于深水埗铲上行人路撞人事件提出私人检控,许智峰表示收到法庭发出传票,传召涉案司机需于8月17日上庭接受审讯,涉及控罪为“危险驾驶”。